遂宁3小学老师违规收取补课费 被处分

09.01.2014  12:37

 本报讯(欧欢 袁梓瑜 记者 任鸿) 日前,在遂宁治理个别教师“三乱”专项行动中,因违规收取补课费,射洪县太和四小一年级七班教师林某与该班班主任、语文教师于某,以及船山区城北小学教师魏某被遂宁教育部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以及扣除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晋级的处理,其中林某被调离原属学校。1月7日,遂宁市教育局向市民发出邀请:“请你担任校外监督员,盯紧教师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违规收取补课费、乱订教辅资料等‘三乱’行为。

  遂宁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王海军介绍,个别教师“三乱”问题开始抬头,且花样百出。“在采取专项行动的同时,更需要构建起治理的长效机制。”为此,遂宁各学校建立了由校长牵头的每月排查机制以及随机抽查询问和家访机制,并通过聘请校外监督员、开通群众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举报与监督。目前,遂宁市教育局已聘请校外监督员18人。

  原标题: 遂宁违规收取补课费三教师被处分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