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老化造成损耗用电 多出的电费该不该摊给用户

18.12.2015  11:08

  “商业用电高峰期1.2元/度,物管却收我们1.7元/度,为什么有这种差价?”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南充花园小区商铺业主张英向本报民情热线反映,小区物管收取的商业用电费用高于电业局正常收的电费,小区商铺业主质疑物管借此谋利。事情究竟如何,记者展开调查。

  差价从何来线路老化损耗用电平摊

  12月4日,记者来到南充花园小区,“这个小区有近20家商铺,大家合用一个电表,每个月由物管代收电费。”张女士拿出上月的水电气费用收据单,电费一栏写着当月缴纳电费506.6元,用电量298度,每度按1.7元收取。“物管公司说我们用了变压器,就因为这每度电多收5毛吗?”张女士说,这么多年商铺电费一直是1.7元/度,比规定的商业用电峰值1.2元/度还高出0.5元。

  差价到底来自哪里?南充市花园小区津瑞物业公司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变压器和线路老化造成了损耗用电,平均分摊在每家商铺头上,超出了电业局的商铺用电价格。“我们收的是一块七,而实际分摊下来是一块七毛几,多的几分钱都是物业补贴。”她认为物业也“很委屈”,每个月补贴水电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更别说利用差价赚钱了。

  物管公司让商铺承担用电损耗是否合理?“南充合表用户比较多,按惯例是允许物管代收电费。”南充市发改委价格科贾科长解释,总表与分表之间确实存在用电损耗,一般都分摊至各用电主体,分摊下来的电价确实会略高于规定价格,但物管公司应将具体费用向业主公示。

  平摊合理吗既增加业主负担也浪费资源

  对这种平摊损耗电费的做法,张女士非常反对:“我们商铺又没有用那部分电,为何要我们分摊?”南充市金泉路上一家杂货店老板也不同意平摊电费的做法,他认为物管作为代管方,应该有责任维护变压器,电路老化应该及时维修才对。

  那平摊损耗电费是否合理,记者对此进行了随机街访,大多数市民认为不应该由业主平摊损耗电费。“这肯定不合理,虽然平均下来电费确实不多,但日积月累也不是一笔小数目。”王女士认为,不能通过平摊损耗电费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这不仅让业主多给钱,长期损耗用电更是对电力资源的一种浪费。

  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郭崇甫认为,不能因变压器和电缆老化,就任由用电损耗一直存在。建议用电主体尽快向业委会提出启用维修基金,对老化的变压器和线路进行维修养护。

  为彻底解决这种平摊损耗电费带来的弊端,2014年张女士曾联合小区的12家商铺向南充电业局申请安装一户一表,当时电业局告诉他们分户须经物管同意。金泉路上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告诉记者,物管一直不同意商铺分表,并称需有关部门来解决。为此居委会还从中协调过几次。

  对此,南充电业局工作人员表示,商铺要求分表需要征得原用电主体同意,小区用电主体其实是所有商铺,物管只是代管单位,所以只需要总表涉及的所有商铺都签字同意,便可以向电业局申请分表。 吴晓彤 本报记者 阮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