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持续抓好农民廉租房建设
07.09.2014 13:22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1)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审核-县扶贫局、财政局、民政局、农工委“四局会审”的程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特困农户入住前与村委会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缴纳保证金5000元,新建廉租房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租金,改建或购置廉租房按每月每平方米0.7元收取租金。
(2)村民自治,规范新村管理。指导制定规范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和家族尊长作用,加强对入住群众的集体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培养,形成管理有序、民风纯朴的良好氛围。
(3)助农增收,帮助越温脱贫。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当家理财能力培训等,提升脱贫解困能力。结合新村重点发展产业,给予种苗、资金等特殊优惠,鼓励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巴山新居”管理中设置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廉租房贫困户。
(4)动态运行,建立退出机制。凡入住农村廉租房农户的经济状况好转并有能力回购或新建住房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廉租房转借、无合理原因联系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居住的,必须无条件退出,廉租房另行租给新评议出来的贫困农户。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07.09.2014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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