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三举措确保兽药经营使用安全

06.02.2017  18:37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第十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6〕58号,通江县农业局采取县乡结合的办法,由县饲草站牵头组织专班人员,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以及畜禽规模养殖场使用兽药情况,进行为期一周春节期间第十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专项清理检查。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县农业局兽医兽药股及时将农业部、省、市第十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制定相关文件利用QQ群的方式,广泛宣传,明确任务,提高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认识。

  二、积极深入,严厉打击经营及使用第十二批假兽药行为。以县饲草站为首,组织第十二批假兽药查处检查小组,乡镇畜牧兽医站全力配合,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及畜禽规模场使用假兽药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活动。主要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3家;附件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4批次;附件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98批次,进行逐项逐批次清理检查。

  三、把握关键,签订兽药安全经营及使用责任书。为防止兽药经营环节及使用环节,不发生经营及使用假劣兽药的行为,重点对全县70家兽药经营企业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使用兽药情况,签订不发生经营及使用假兽药安全承诺书150余份,把握关键,强化责任。

  通过对全县第十二批假兽药活动的查处,我县无一家经营及使用农业部公布的第十二批假兽药目录中的假劣兽药产品,确保畜禽投入品安全,让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