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通常拿钱就撤退   “投资人”易血本无归

15.05.2015  12:0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张锐)在非法集资案件里,追回的资金是受害者最关注的问题。但是,根据以往的案例,非法集资的受害者通常财产损失严重,可追回资金金额也相当有限,这是为什么?

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协作处副处长但飞苇介绍,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钱到手后会迅速转移赃款,或者进行挥霍;二是这类公司本身就无法正常运营,常常是拆东墙补西墙,资金窟窿越来越大,一旦崩盘,投资者损失巨大甚至血本无归。

除此之外,不少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在企业无法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往往还存有期望,等待企业“起死回生”,这样的想法直接导致群众处于观望状态,不愿报案,甚至个别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还提出撤案或者放人的要求,导致公安机关的追赃挽损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称,企图以集资的方式致富是一种非常不靠谱的想法。“如果身边有人说靠这个赚钱,那肯定是有坑坑,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