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加快

18.12.2013  11:51
核心提示:我国对外开放以来的30多年里,引进外资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十八大报告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
我国对外开放以来的30多年里,引进外资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十八大报告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不仅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融入全球化、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强调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可见,在落实“引进来”的政策中,资本项目可兑换成为加快中国外资开放的主要改革目标。资本项目可兑换可以分为本国资本流出和外资流入两个方面,其中引进外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国外资流入主要通过直接投资、资本市场工具、信贷业务三大类资本项目实现。

  目前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形式是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中国香港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实现,多投资于贸易加工行业或进行“绿地投资”。这种方式为抵御境外金融风险向境内传递建立了“防火墙”。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直接投资项目下的基本可兑换,主要实行登记管理和真实性审核,对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及其自身条件有一定的限制。信贷业务方面,通过外资银行等在我国境内设置分支机构提供信贷服务的方式实现了基本可兑换。证券市场方面,虽然有QFII、RQFII投资A股市场的准入限制,但由于有大量外资通过直接投资以Pre-IPO的形式持有上市公司A股,使我国证券市场以迂回方式实现了较高程度的部分可兑换。

  相对于经济转型、全球化发展的要求来说,我国外资引进的进度和相关配套机制建设还远远不够,2014年势必加快落实“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二字,强调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与“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相适应。

  首先,外资开放要遵循利大于弊的权衡原则,实行逐条件、逐行业、逐项目、逐地区的开放。逐条件是指对境外投资机构或个人的资本条件、经营范围、准入额度等自身条件进行逐步放宽;逐行业是指逐步放宽投资行业的限制,以促进经济改革和企业创新,支持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逐项目是指按照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先长期后短期,先基础工具后衍生工具等资本项目开放的一般原则,根据具体的市场环境灵活调整开放顺序;逐地区是指在开展好现有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验区范围,推广到经济特区,再按先沿海后内陆的顺序逐步开放。2014年有望进一步开放钢铁、化工、汽车等基础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准入条件,鼓励长期投资和国际信贷,扩大QFII、RQFII证券投资额度,适当缩小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范围,稳步推进外资开放。

  其次,同步加快我国利率和汇率市场化进程,使外资开放进程与之相适应,以免造成热钱流入,增大国内金融市场风险,破坏实体经济发展安全。

  再次,在外资进入的行政管理上实行简政放权,扩大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使用范围。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原实行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可以使外资企业事先对照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再到政府部门备案,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

  最后,行政管理放权的同时,要加强事后监管,尤其是要建立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