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项目考试2014年起有新规

23.05.2014  18:23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对进一步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对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项目的考试录用时间和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提出了新的要求。
      《意见》规定,“从今年开始,将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项目的考试录用时间提前到毕业学年的上学期进行,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一次性招考。
      据我校招生与就业处处长阮永生介绍,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将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项目的考试录用时间提前到毕业学年的上学期进行,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由统一组织一次性招考,这样的改革契合了当前就业工作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无论是对于毕业生,还是高校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对于毕业生而言,考试提前,就比以前多了一些就业选择的机会,少了一些违约改派。过去,参加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项目的考试的毕业生们在等待结果的过程中很纠结、很彷徨,在择业中处于观望态度,签了就业协议,又担心公招录用后违约;不签,又担心招考失败后不好找工作。现在,考试提前,可以既方便毕业生们报考公务员,又不影响他们职业选择,降低求职成本。同时,这样的调整,对于高校而言,既便于各高校开展就业教育与服务工作,也便于做好就业统计与派遣工作。
      打算参加选调生、公务员、中小学教师等考试的2015届同学们,你们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