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违规演出引千人混乱围观 主办人被行拘

28.01.2015  15:33

制图杨仕成

成都锦江公安通报全市首例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治安案件

1月20日晚上6点过,一场热闹的露天演出在成都市锦江区(微博)皇经楼一街小区外的断头路上演,吸引了上千居民观看。可是,节目才开始了半个小时就被迫中止,一群民警将活动负责人王杨带走。原来,这场演出是某公司推销净水器而特意举办的促销活动。依照规定,举办大型活动应该向公安机关和文化部门报批行政许可,可是活动策划王杨嫌报批时间长,成本大,没有报批便扯起了场子。

1月27日,记者从锦江公安分局成龙路派出所获悉,王杨因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5天。这是成都市首例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治安案件,王杨也因此成为因触犯该法而受罚的第一人。

好闹热断头路搭台搞演出

1月20日晚6点过,家住皇经楼西路某小区的刘大爷吃完晚饭,放下筷子便招呼小区的朋友,张罗着去看演出,“走噢,去看演出了。

原来,刘大爷得知,某电器经销商会在皇经楼西路旁的一截断头路搞促销,会有歌舞、节目表演。在城东客运中心附近跑三轮的邓师傅告诉记者,20日下午5点过,两辆货车开到皇经楼西路,七八个工作人员从车上搬下塑料椅、钢架等,便在断头路里搭舞台。“当时,大货车身上还悬挂了横幅,安装了喇叭。”邓师傅说,大货车在皇经楼西路几个社区转悠,喇叭还不停地吼,附近不少居民被吸引过来。

断头路口有半截围墙,围墙里边粪便、垃圾很多。”邓师傅说,虽然味道很重,但仍然阻挡不了来围观的居民,“都堵到断头路路口了。

好危险千人围观现场混乱

断头路上突然搭起的台子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他们进入人群中一看究竟,发现这个场子的规模真不小,在一个50米宽、10米长的露天坝里有一个用木板和钢架搭建的舞台,周围有闪烁的彩灯,轰鸣的音响,炫丽的宣传画,观众席中还摆了200多张塑料椅。热闹的节目吸引了大量居民围观,民警称,估计当时现场有上千人。

民警认为,这场活动处处存在着安全隐患。巡逻民警吴警官说,当时现场很混乱,人群将断头路附近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此时还有不少人向前聚集,由于是露天演出,观众们在人群中自由进出,几十个小孩或坐或蹲,一边看着演出,一边嬉戏,外边的围墙边趴着不少人观看,人群中零星可见十几个身着制服的保安。“假如人群一旦发生骚动,很容易发生踩踏,如此数量的保安肯定不能应付……

好胆大必备手续全部没有

巡逻民警立即通知了辖区所在的成龙路派出所。几分钟后,治安民警赶到现场,此时活动已来到第三个节目。当民警要求此次活动的负责人王杨出示活动手续时,无论是文化和消防部门的行政审批,还是安保应急预案,他都拿不出来。至于为何拿不出这些必备的手续,他回答得很干脆:不知道。

来到派出所后,王杨说,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营运总监,为了促销公司一款净水器,他策划了这场文艺演出。计划从晚上6点演到9点,有唱歌、舞蹈和杂技等八九个节目。

他说,自己搞了多年的活动,肯定是知道要到相关行政部门报批的,但考虑到报批所需要的时间有点长,所以决定“瞒天过海”。为了节省成本,他用公司的工作人员代替专业人员搭建舞台,用未经专业培训的公司保安代替专业保安,没有配备消防栓,也没有任务分工和现场疏散措施,什么都是“临场”指挥。他坦言,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自己此前在国内其他地方也搞过这类活动,从来没有出过事。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对王杨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围观看闹热,如何确保安全?

尽量远离广告牌注意台阶桥梁等路段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参与大型活动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进入活动现场时,要注意观察现场情况和识别现场指示、警示标志,有意识地了解现场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位置。不要靠近湖面水域或有坠落可能等危险区域。在通过桥梁、涵洞、台阶等狭窄危险路段时,尽量选择光线明亮区域通行,不要抢行,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此外,在室外活动时,要尽量减少在广告牌、宣传牌等临时搭建或悬挂物品下停留,避免意外发生。带领未成年人和陪同行动不便的老人参加活动时要注意看护,避免到人多拥挤地方,防止走失走散。

在发现人群有些拥挤,行走困难时立即撤离现场,避免进入人群最密集的区域。当你已经进入人群密集区域无法随意移动时,保持身体平衡,并且与人群行进方向和速度保持一致。如果东西掉到地上,尽量不要弯腰去捡,不要推搡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向行走,这样被挤倒的几率很大。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磕绊或易滑物体,双臂交叉保护胸口。尽量让自己靠边或者抓住栏杆、行道树等固定的物体,等稳住身体平衡后再决定走与不走。

文艺演出、展览、展销……

千人以上活动 需提前 20 天申请

据悉,该案系成都市首例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治安案件,案件发布后,不少市民担心,会不会从今以后申办大型活动难度就大了?1月27日,记者向成都市公安局(微博)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求证,只要承办方按《条例》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批后,还是可以正常申办。

治安民警表示,根据《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具体分为5类,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此外,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条例》的规定。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根据活动规模向对应的公安机关或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活动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以及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李天宇 熊浩然 实习记者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