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违法处罚新标准 杜绝"同案异罚"不规范行为

14.05.2015  10:58

    成都5月16日起执行 机动车乱停放行为执行新的处罚标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150元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50元

    5月13日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传出信息,从16日开始,对本市范围内机动车乱停放行为执行新的处罚标准。

    根据“四川省道法实施办法”和“处罚裁量标准”规范,将违法行为细化为:对没有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地段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分别按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00-150元,不记分;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50元,不记分进行处罚。

    对设置了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地段的机动车违法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违反禁令标志,罚款50-100元,记3分;违反禁止标线,罚款50-100元,记3分进行处罚。

    根据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四川公安”消息,为从源头和制度上解决“同案异罚”等不规范行为,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厅交管部门决定从5月9日起,对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细化修订,新增14个违法行为代码,细化176个违法行为代码。(记者 李丹)

    延伸阅读

    18套“电子眼”抓拍春熙路违法乱停车

    5月16日起,成都市春熙路片区新设置的18套“电子眼”将正式启用,抓拍违法乱停放车辆。对被抓拍的违法乱停放机动车驾驶人,将以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春熙路片区地处成都市中心,是外地游客和本地市民偏爱的购物休闲商圈,平时人流量为8—9万人,周末达到20万人,节假日期间最高峰达35万人左右。在大慈寺路、东大街城守东大街段、城守街、纱帽街的临街停车场出入口,占用道路资源违禁停车等候进入停车场的现象突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春熙路片区、蜀都大道、东大街的规律性长时间交通拥堵。

    16日起,成都交警将严查严处春熙路片区的违禁停车问题,对在春熙路片区内的东大街上东大街段、东大街城守东大街段、城守街、大慈寺路、红星路三段、北纱帽街、南纱帽街、南糠市街、东糠市街等11条街道,除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