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可获财政补贴 农房建设纳入政府监管范围

21.01.2016  09:34

 

  1月20日,在蓉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透露了一系列新的民生政策。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内一些地方探索的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有望在全省推广,但全省不会“一刀切”,而是鼓励各地根据其经济水平和房价等因素自行制定。

   鼓励房产商“租售并举

  作为化解房地产库存举措之一,我省将稳步推进公租房保障货币化。“也就是说,政府给保障对象现金补贴,让其到市场上租房住。”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补贴标准暂未出台。

  鼓励保障对象到市场上租房住的同时,也鼓励房产商“租售并举”。会议透露,今年将把房产租赁作为重点行业培育,大力盘活闲置住房,努力降低房屋空置率。具体而言将鼓励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把长期持有部分房源对外出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已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对此有明确意向。

  会议提出将取消房地产过时的限制性措施,重点清理各类垄断性服务收费、乱收费和重复性收费;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公积金制度范围。

   农房建设纳入政府监管范围

  我省是地震多发区。有统计显示,过去地震中倒塌或严重受损房屋中,约80%是农村住房。“过去农村建房基本处于‘没人管’的状态,质量隐患较大。”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今年我省将制定《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将全省农房建设纳入政府监管范围,推行城乡住房一体化管理。这将通过相应标准和管理,让农房规划、设计、建设都更规范,避免隐患。

  今年我省将实施农房建设35万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完成农房建设投资230亿元。

   棚改货币化安置占比要超50%

  我省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约30万套,力争完成投资750亿元。

  今年,货币化安置将成为我省棚改安置的主流,会议提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超过50%。去年初,我省提出的这一比例目标为40%,实际达到49.5%,共实现货币化安置11.88万户。

  会议要求商品住房库存和待开发量超过商品住房年销售量2倍的市县,原则上停建棚改安置住房,一律采取货币化安置。

  棚改资金从何而来?我省今年将建立“政策性金融+省级统贷+市县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融资新模式,争取获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600亿元。(记者 熊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