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失信“黑名单”将处处受限

16.11.2014  01:06

  ●建立健全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行业和部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任务

  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违背社会信用的行为在我省将难有生存空间。省政府日前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机构和个人,在省内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职务晋升、信贷融资等方面将处处受限。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作为其基础工作,我省将建立健全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打破“条块分割”,推进行业和部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而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我省现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下一步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任务。我省将选择有望实现突破的地区和行业开展试点。通过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争取2020年我省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区、规范运行的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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