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南充拉票贿选案件为鉴进一步严明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纪律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近日,四川省委通报了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省委指出,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教训极其深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重大意义,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部署,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学校党委开展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在严格遵守已有的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纪律基础上,将相关问题作如下强调: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领导人员选任工作的责任感
10 月中旬,我校将启动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严肃选拔任用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选优配强领导人员队伍,对推动我校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不严、风气不正,不仅影响选拔任用的结果,也会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细致的做好工作,确保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推荐或考察人选,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留任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留任等为目的,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整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干扰选任工作。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群众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选任工作期间私自向群众或相关人员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选任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选任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进一步严格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领导人员选任环境
党委组织部将带头贯彻执行选人用人纪律要求,以铁的纪律和严的要求保证领导人选任员环境的风清气正,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对组织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党委组织部将认真贯彻 “ 好干部 ” 标准,落实省委 “ 六个重视选用 ”“ 六个坚决不能用 ”“ 六个坚决调整 ” 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严把选人用人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关口,坚决防止和反对 “ 四唯 ” 倾向,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党委组织部和校纪委对受理的违反选任纪律问题,将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选任纪律问题的举报,党委组织部、校纪委要组织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反映违反选任纪律的问题,对反映违反选任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结 。
举报渠道:电话:028-61800063(组织部)
028-61800067(校纪委)
13808069018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