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1883万元
2023年3月2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郝春荣利用担任中共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太子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辽阳市委常委、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盘锦市委副书记、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划拨、工程承揽、事项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8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郝春荣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郝春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郝春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五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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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被最高检决定逮捕 曾被指“为官不廉,亲清不分”
中新社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21日通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春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郝春荣,女,汉族,1963年4月生于山东烟台。她于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
郝春荣曾在辽阳、朝阳、盘锦等地工作,担任过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辽宁省朝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18年1月,她晋升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她“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2022年3月29日,官方通报,郝春荣在任上接受审查调查。2022年9月1日,官方通报郝春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她被指“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等。
责任编辑:刘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