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辟谣出疆不带便民联系卡将被遣返

05.08.2014  21:18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 (记者 王小军) 新疆人出疆不带便民联系卡将被遣返……近日,关于便民联系卡的各类不实信息在网上流传,引起市民的疑惑和担心。

  8月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跃进街前往新闻大厦的路上,途径一商超,一位中年妇女手拿电话,向电话另一方大声说着“赶紧去办,出疆都要携带便民联系卡”,一边说一边很快离开,向大湾方向走去。

  当天,记者也在微信交流平台上注意到,‘新疆人出疆不带便民联系卡将被遣返'信息不胫而走,一些网民成了发布谣言者的“传话筒”。

  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乌市综合办)证实,疆内跨地租赁房屋人员需办便民联系卡,出疆则不需要。对于疆内使用的便民联系卡,也不是使用一次办理一次,便民联系卡有效期为一年。记者了解的情况,再次证明谣言不攻自破,记者遇到的中年妇女,也是被谣言所惑。

  随后记者查阅互联网信息,新疆各地州公安官方微博、微信都已经发布,“出疆不带便民联系卡将被遣返属谣言”的消息。

  5日,记者还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了解到,近期市局相关部门并没有下发任何有关“凡是出差、旅游、探亲离开本市人员,必须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通知,也没有接到类似通知。所以,无论是离开本市或者出疆人员,都没有必须去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

  据了解,《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试行)》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新疆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到疆内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外出务工、务农、经商人员和外出就医、学习、探亲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赁房屋人员都要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居民便民联系卡。

  便民联系卡为一人一卡,记录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姓名、号码及联系电话,村(社区)的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期为一年,背面加载了人员属性二维码,用于防伪、核实身份。

  根据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凡5月1日前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前往疆内其他行政区域务工、经商等人员,已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流入地不得要求其补办便民联系卡。一律禁止使用请假单、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等代替便民联系卡。(完)

(原标题:乌鲁木齐:出疆不带便民联系卡将被遣返属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