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商联:
现将全国工商联《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商会称谓的通知》(全联厅发〔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全国工商联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情况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省工商联。
联系人:钟道婷
电 话:8282076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国工商联《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商会称谓的通知》(全联厅发〔2014〕10号)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