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打开车门导致人死亡 被判交通肇事罪

15.01.2015  14:45

        去年4月30日,郫县男子代某驾驶私家车准备到郫县犀浦车管所办理年审。途中,他驾车行驶到犀浦镇兴业南街公交站旁边的路边停车区后,便开门下车。这时意外发生,一辆电动车从代某的车后左侧行驶过来,撞在了车的左侧驾驶室门上。电动车上的一对母女摔倒在地,其中,母亲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代某供述,下车前,他起先看了一下左侧倒车镜,没看到有电动车,但没立即开门。过了几秒钟,开门的时候他就没看了,可能就是这短短几秒钟,电动车就行驶了过来。经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因代某未注意后方来车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全责。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因犯交通肇事罪,代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郫县法 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