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深夜砸车窗抢劫车震族 随身带一把榔头
图片来源:中新网
“榔头兄弟”不是艺人,他们是利用榔头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因为他们专挑深夜对停靠在僻静角落的车辆作案,而且随身带着一把榔头,所以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侦查员给了他们这么一个称呼。12月9日,“榔头兄弟”—在杭州下沙某工厂上班的安徽籍男子卢某和甘肃籍男子田某因涉嫌抢劫被下沙警方依法刑拘。
报案的男女有点“尴尬”
12月7日23时左右,开发区闻潮派出所值班民警谢世雄接待了一对来所报案的男女,男的说被抢了,女的躲在后面不出声。
听说被抢,办案民警一边询问,一边开始登记人员信息,详细询问案件情况。
“又是沿江大道旁边角落里,又是22时左右,又是那把榔头!难道是同一伙人干的?”民警不禁与之前发生的几起案件联系了起来。
12月2日,所里也接到了同样的一起报案:受害人也是一对男女,也是深夜将车停到沿江大道的一个“犄角旮旯”里,同样被一把榔头威胁要抢劫。
不同的是,当时车内男子奋起反击,用皮带和对方搏斗,虽然最后对方没有得逞,但男子头部在对抗中被榔头砸伤。
另外,12月7日22时发生的案件,受害人23时就选择了报案。而12月2日,报案人反映的情况是发生在11月25日晚上。
11月25日的案子,因报案时间离发案时间相隔一个多星期,案件虽已受理,但侦办工作还在紧张进行。
“你们为什么这么晚将车停在那么偏僻的地方?当时车门有没有上锁?”民警问了一句。
男的看了一眼女的,女的则低下了头。
“590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张银行卡。”男子开口说道,“他们,他们还拍了我们的照片,说让我们明天向那张被抢的银行卡内汇12000元钱,不然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男子说完,躲在后面的女子更加尴尬了……
认为受害人不会报警
12月8日凌晨2时左右,“榔头兄弟”之一卢某被下沙警方在江干区九堡镇牛田村抓获,当时卢某仍在酣睡之中,距离案件发生不到4小时;12月8日14时左右,另一成员田某,在距离发案不到16小时,也被下沙警方在海宁翁家埠附近抓获。
在卢某平时驾驶的车内,民警发现了被抢的手机、银行卡和榔头、口罩、辣椒水等作案工具,两人很快对12月7日和11月25日晚在下沙沿江大道附近进行抢劫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交代。
问起作案动机,卢某交代是因为前期赌博输了钱,现在身上没钱了,所以和在同一工厂上班的田某“商量”了一下,决定抢一把。
他们称主要把目标锁定在下沙沿江大道附近,因为据他们观察,不少男女喜欢深夜开车去那一带,说白了就是玩“车震”。只要是停靠在僻静的角落、里面有人的车辆,他们都会去瞧一瞧,有动静就先拍下照片。
“我觉得他们在车里面被我们抢了肯定不会反抗,而且不会报警的。”审讯中,田某告诉民警,“榔头是用来砸车窗的,我们没想过要砸人,11月25日的时候车里那个男的太凶,拿着皮带追着我们打,我才用榔头和他对打的。”
至于“受害人被抢后不会报警”的这个想法,卢某说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
“榔头兄弟”虽已落网,警方还是借助此案提醒广大市民:深夜,车辆还是少去僻静角落为好。 (通讯员吴文俊 记者尚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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