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车祸 是好人好事还是交通肇事?

28.07.2016  16:03

事发教练车和摩托车

究竟谁错

教练车驾驶员:

我从距离最后的停车点约20多米远处开始打转向灯进行变道,早已完成变道行为,确信没有和摩托车有任何接触。

摩托车驾驶员:

事发前骑着摩托车在靠边的车道走得好好的,教练车呼地一下突然变道拐过来,逼不得已撞到路沿石摔倒了。

司法鉴定报告:

在现有条件下,未发现事故时“川L1317学”小型轿车与“川LKN714”普通二轮摩托车有接触。

警方裁定:

只要有“变道”这个动作,即具有“突变性”,就必须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教练车到底是否突然变道,现在无法查清。但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需要查清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教练车确实变道了,后方摩托车摔倒了,两车没有接触,所以判教练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

一个月前,乐山市乐运驾校教练员张成军在行车变道后,后方一辆摩托车突然摔倒,张成军随即下车查看摩托车驾驶员王建生的伤情,并拨打了120、联系其家人。张成军称,当时他早已完成变道,考虑为学员做个表率,才下车做了这件“好人好事”。而王建生却坚称,系教练车突然变道才使自己摔倒并受伤。

7月25日,司法鉴定报告出炉,教练车和摩托车没有任何接触痕迹。但交警部门认定,张成军向右变道时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确定张成军负次要责任,王建生负主要责任。对此,张成军表示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