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跌倒还是被人撞倒受伤? 邻里纠纷难扯清

29.09.2014  19:38

  

  成都市民秦女士左手粉碎性骨折,据她说是被同一小区邻居撞倒所致,可这位邻居却对这件事情矢口否认。谁是谁非难理清楚。

  9月28日中午,记者在成都市建设路1号大院里见到了成都市民秦女士。她左手裹着纱布,据说伤势不轻,是鹰嘴粉碎性骨折,影响工作和生活。

  秦女士的伤是跌倒造成的。9月27日傍晚六点过,秦女士抱着还不到两岁的儿子回家,结果在自家楼下发生了意外。秦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另外一个人并排走着,毫无心理准备被撞了一下,结果意外就发生了,秦女士跌倒了。因为秦女士的保护,孩子没有受伤。但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秦女士气愤难平,秦女士说撞到她的那人走掉了。

  物管在调取了几个单元楼的电梯监控后,帮秦女士找到了撞倒她的那位业主,可是那位业主一直避而不见。 

  

  9月28日中午,秦女士再次上门找那位业主协商。在敲门无人后,秦女士拨打了对方电话,但对方否认撞倒了秦女士。 双方在电话中谈得并不愉快。秦女士说,事发地虽然没有监控,但有其她业主目睹经过,并且愿意为她作证。随后,记者见到其中一位证人尚女士。尚女士说当时她走在当事人的后面,一块儿往前走。

  “撞秦女士的那个人一直只顾玩儿手机,突然不知道她发生什么事,她就往后一转,把秦女士撞到了,然后就把秦女士撞得那种情况了。”尚女士说连那个人什么时候走的她都不知道。 

  

  秦女士说,她目前已经联系到了三位证人。而且告诉记者那位业主要告她诈骗,她也只有走司法途径。记者要求采访这三个证人的时候,秦女士表示其中一位就是采访过的尚女士,另外有两个在上班,见不到。

  随后,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敏告诉记者:“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它要受些限制。首先这些证人跟这个人两个之间有没有利害关系,其次这三个证人所说的话是不是能够相互印证,就对方她也可能找些证人来,就看她们之间,各人请到的证人,她们说的话哪个的更可信。”(新闻资讯频道记者 罗娟 王磊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