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未批准 女子公开与人同居犯重婚罪获刑

10.07.2014  19:43

  一女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批准,于是,该女子私自外出不归,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其丈夫发现后,遂起诉至法院。昨日,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这名女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李二妹(化名)与魏川枫(化名)于1991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6月登记结婚,1993年生育一子。1997年,李二妹与魏川枫一起外出务工,由于两人工资都不高,在生活中经常为钱的事情发生争吵。

  2005年,李二妹到法院起诉离婚,当年,法院作出两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此后,两人关系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愈加紧张,夫妻俩几乎每天都在争吵中度过。此后不久,李二妹对魏川枫撂下一句“你养不活我”的话,便独自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偶然的一个机会,魏川枫发现李二妹与同村的另一名男子居住在一起,且听说两人生育一女,遂将李二妹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二妹在明知自己与魏川枫还没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公开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魏川枫指控李二妹与他人生育一女,但证据欠充分,不予采信。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且被告人李二妹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李二妹的犯罪实事、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李二妹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南充日报 记者 张蓉萍)

  原标题:起诉离婚未获准 女子与人同居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