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四川查处360起环境违法案件

16.08.2014  15:40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宇男) 记者8月14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上半年,该省共查处360起环境违法案件,妥善处置5起突发环境事件,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确保了全省环境安全。

全省环境监察系统上半年开展了各类执法检查,对拒绝排污申报、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拒绝检查、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0起,责令6家企业停产停业,责令1家企业重新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对5家企业予以警告,对341起案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926余万元。

一批重点违法案件被查处。针对“央视财经频道报道的崇州市铅酸蓄电池企业违规生产”、“西部法制报要情反映的攀枝花市部分企业违法排污严重污染金沙江”,以及“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废气污染严重”、“德阳磷矿勘查开采活动影响四川九顶山省级保护区环境安全”等20余起公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案件,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均派出执法人员,深入一线查处或督查,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火灾、德阳绵竹市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火灾、广元市境内京昆高速交通事故引发硫酸泄漏、沐川县沐溪镇运输黄磷槽罐车侧翻、顺庆区万福桥水库死鱼事件等5起突发环境事件。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及时收集、上报各项信息,指导协助地方环保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了全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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