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医生兰越峰要求恢复人事关系被拒绝(组图)
导读:昨天下午,“走廊医生”兰越峰请求撤销医院对其“解聘”决定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涪城区政府人社局举行。仲裁委没有当庭给出裁决。
兰越峰原为绵阳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绵阳医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去年5月首次被媒体关注,成为公众眼中因反对“过度医疗”、揭露贪腐被“待岗”医院走廊的“孤胆英雄”。随着媒体报道的展开,兰的“揭黑”也被发现同事实存在诸多矛盾之处,北京青年报记者也就此进行了多次调查核实。兰越峰在走廊曾一坐22个月。据媒体披露,绵阳医院今年七次书面通知其回超声科上班。5月6日,绵阳医院88位职代会代表,一致通过了院务会做出的“解聘”决定。兰越峰遂于6月26日提出仲裁申请。
历经四年“拉锯”式冷战,备受公众关注的“走廊医生事件”终于迈入法律“门槛”。不管结果如何,于程序上都将是个“了断”。从这层意义上考量,最终的句号画得是否圆满,虽然是“各花入各眼”,但单就以“法”博弈取代以“访”施压而言,无疑是个进步。
仲裁庭审长达七小时
昨天下午1点半,兰越峰与绵阳医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在涪城区政府5楼人社局举行。因前来旁听的人太多,仲裁庭不得不临时添加了椅子。兰越峰和其代理人、绵阳医院法律顾问及前人力资源部主任,作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代表出庭。
兰越峰的此次仲裁诉求是:请求裁决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违法,裁决确认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人事关系的行为违法,并裁决予以撤销;裁决恢复与绵阳医院的人事关系;绵阳医院给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裁决绵阳医院支付其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期间的差额工资、津贴、福利报酬及额外的25%的经济补偿金。
兰在仲裁前接受北青报记者专访时一再强调,她的诉求只是“平反纠错”,“但该我要的一分不能少,不该我要的一分不多要!”
而绵阳医院人力资源部主任姚雨称:医院曾于2014年1月28日、2月23日、2月24日、3月21日、4月7日、4月18日、4月28日七次书面通知兰越峰到超声科上班,兰越峰一直不予理会;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准假时间,兰越峰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没有提供实际工作量,从2014年1月29日至5月5日,连续旷工66天。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在长达七个小时的仲裁中,一个半小时成为“看片会”:被申请人绵阳医院为了证实自己先后七次向兰越峰下达过“返岗”通知、却始终遭拒签字,播放了前去告知时的“跟拍”证据。
在前后数段视频中,有去兰家的、有在CT室的……直至5月6日,在医院、社区、媒体三方见证之下,对坐在走廊的申请人兰越峰宣读了解聘决定。视频证据中的兰越峰,有时扬言报警、有时置之不理、有时竭力争辩,但自始至终未见其在告知书上签字。
除了视频外,绵阳医院先后有四位职工出庭作证。
庭审的另一个“高潮”,是确认申请人兰越峰与被申请人绵阳医院之间存在人事聘用关系的最关键证据——2006年6月兰越峰和院方签订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兰越峰当庭否认合同中乙方的签名是自己的。“上面的名字不是我签的,我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代签。”兰越峰要求对该合同进行笔迹真伪鉴定的申请,被仲裁庭记录在案。
长达七个小时的仲裁庭审结束时,双方都同意调解。申请人提出最起码要恢复人事关系,但绵阳医院马上拒绝。仲裁庭将择期做出裁决。
对于这场“官司”,兰越峰称“自己的胜算是百分之百”。理由是,她从未推诿过一个患者,也没有旷工,“待岗”至今仍没有解除。即使推诿过,也不至于去“坐走廊”,而遭解聘是另有原因。“所有在‘文革’中度过自杀难关的人,后来都获得平反昭雪,而我也度过了自杀难关,所以肯定最终会获胜。”
虽然对“胜算”充满信心,但兰越峰也表示:“事实我是不会输的,但现实则是我要面对的。”
“过度医疗”事实存疑
在绵阳医院一楼至三楼的楼道里,如今已经难觅“走廊医生”兰越峰的身影。没人说得清她具体是何时“消失”的,和她一起从医院“消失”的,还有她的前夫——曾经的CT室主任何某。他和兰越峰一样,都没能在今年4月的中层干部竞聘中胜出,之后被借调到成都一家民营医院。
“我的前夫也是被医院排挤走的!”兰越峰这样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提到前夫时,她用了“他现在失踪了”这样的说法。
采访中,兰越峰强调,她之所以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一是她不愿帮医院“哄”那名没病不该做手术的患者手术;二就是她到处举报医院仪器买贵了。
去年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兰越峰曾提到一个在5·12大地震中存活的农民,“从下肢到心脏全部正常”,但医院却坚持要进行下肢血管与安装心脏起搏器两个手术。最后由于她的坚持,在手术床上躺了一小时的该病人最终放弃手术。
北青报记者获悉,这个被她视为“过度医疗”铁证的经典案例,经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翻查当年5月医院所有病历后,找到一名毛姓“疑似”患者。
之所以称为“疑似”,是因为其52岁的患者年龄、左下肢静脉曲张的病因、最后因不愿安心脏起搏器而放弃手术的情形,都与兰向媒体诉说的相同,只是其“北川大地震幸存者”的身份,以及兰所宣称的她给该患者会诊很长时间后得出的“从下肢到心脏全部正常”的结论与事实不符。
在绵阳医院病案室,北青报记者找到了这份病案号为157886的病历。在其“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报告单”上,有如下“超声提示”:左侧深浅静脉静脉瓣功能不全,伴大隐静脉曲张,肌间静脉曲张,自发显影。这个诊断结果与普通外科的诊断结果相同。在下面报告医师一栏,赫然签有“兰越峰”的名字,这和她对媒体宣称的会诊结果“从下肢到心脏全部正常”明显自相矛盾。
兰越峰对这张盖有医院“照原病历复印”红章、下面有自己签名的彩超单的解释是,签名是真的,但归属性有假。她说自己每天做近50个彩超,下肢静脉曲张的人很多,医院是将“头”和“身”嫁接篡改伪造而成。
“作为被举报方,医院自己盖章无效,必须由第三方与我核实后共同盖章才有效!我要看病历原件!我要保留自己依法鉴定真伪的权利。”她说。
经北青报记者核实,毛姓患者本人是内江资中人,地震期间从未到过北川,更称不上“北川大地震幸存者”。对此,兰越峰的说法是“我们都是大地震的幸存者”!
另一个被兰越峰采访时描述的“一个北川中学的教师,23岁,四肢、手脚切完了,她救出来的时候,全部坏疽,蛆虫爬在上面……”的病例,经北青报记者驱车近50公里前往新北川中学核实,学校张书记称:“北川中学在5·12地震后根本没有一个23岁左右、有此种病例的青年教师,也没有任何一个教职工有类似的病例。”
针对北青报记者了解的这一情况,兰越峰反问:“一个奄奄一息的人,说自己是北川中学的教师,我凑上去很难听清!我在想也许她是北川中学的教师,也许她是北川的中学教师,也许她就是个中学教师……这很重要吗?这能否认我反映医疗乱象的真实性吗?”她又补充道:“他们就是想通过颠覆这两个故事,颠覆整个兰越峰反映的医疗腐败和医疗乱象!”
“她一直在提北川,在提幸存者,说医院‘骗’这些病人触到了她的底线……通过打‘地震牌’煽情!……正是她的这些不实言论,挑起民众愤怒,疏离医患互信,加深了对医院的曲解。”院方工会主席王清华说。
“高价采购”缺乏依据
被罚上“走廊”,除了不肯配合院方“过度医疗”,按兰越峰的说法,还因为她举报医院用地震款高价购买过时医疗设备。
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兰越峰惊爆绵阳医院“用震后捐款以高出市场价近50%的价格购买已经停产的过时医疗设备”,不但令舆论一片哗然,也使她作为“以一己之力与体制抗争”的“良心医生”,受到舆论与网民的热捧。
联合调查组据此给出的调查结论是:购买的过程符合程序。这一调查结论并未“服众”,有网友认为,购买程序合法,不代表没有腐败,调查组并未就价格“虚高”给出说法。
带着疑问,北青报记者就仪器购买的问题,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绵阳市检)进行了采访。
绵阳市检反渎职侵权局有关领导告诉北青报记者,就兰越峰所反映的问题,检察院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细致调查。负责办案的文检察官告诉北青报记者,检察院通过采购商掌握的情况是,四川省同期还有三家医院经公开采购,购买了和绵阳医院同款的GE VOLUSON730EXPERT(简称730彩超),分别是南充市中心医院,2008年以235万元购得;眉山市人民医院,2010年以198万8千元购得;广元市中医院,2011年以228万元购得;绵阳医院2009年以233万2千余元购得。
北青报记者询问眉山医院的购买价格为何比绵阳医院低了30余万,文检察官说,他们两次实地调查,眉山医院比其他医院少购买一个探头,探头的价格从几万到二十万元不等。
之后,北青报记者又对四川省外一些医院同款机型的购买价进行了比较。2009年《深圳市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深圳市人民医院同款机型的采购价是248万余元。
此前,兰越峰曾对媒体宣称,医院所购仪器为“已经停产的过时医疗设备”。“买回来安装以后,当时我就傻眼了。这个是2005年卖160万我都没要的仓库老款……2005年我专门考察了,而且写了考察报告,160万都没要!”她说。
而绵阳市检调查组相关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通过向绵阳市食药监局核实,得到了国家食药监局的网址,检察官通过进入其数据查询平台获悉,该款号的四维彩超仪在2005年12月15日才获得进入中国市场销售的准入证,一次批准的有效期是4年,到期后又申请并获准了注册延期。文检察官当场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所有调查证据。
“而绵阳医院2009年底采购的四维彩超仪,第一不存在‘过期’之说;第二,仪器2005年底才获批‘准入证’,兰越峰怎么在此前就考察得出其为仓库老款的结论呢?”文检察官说。
就价格“虚高”与“过期”问题向兰越峰求证时,她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检察院的调查已经证实了她的说法。首先,检察官已告知她,没一家医院价格超过200万;第二,王彦铭院长被抓、设备科长失踪或是外逃,也证实了她的说法属实。“至于问我160万的数字是哪儿来的?我是绵阳市超声设备备案的招标专家,所以我知道价格。他们正好撞在我枪口上了。”
而文检察官告诉北青报记者,当时调查时,他也问过兰越峰数据出处。兰的回答是:“是在一次县级医疗设备的展销会上看到的。”
医院收入并非“井喷”
绵阳医院因“过度医疗”,近两三年总收入呈“井喷式”跨越增长,是兰越峰后来举报的一个重点。
北青报记者就“井喷增长”说法的来由向她求证时,兰越峰称,“我是科主任,我一直参加会议,所以我知道。”
然而,在最近一次(前后调查共计10次))长达21页的调查报告中,对该问题的结论是:未发现兰越峰反映的因“过度医疗”造成绵阳医院收入“井喷式”增长的情况,其增长在合理范围内。绵阳市涪城区联合调查组公布的数据,绵阳医院2013年的业务收入是2004年的4.28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7.53%。
绵阳医院的收入在四川省处于什么水平?北青报记者在《四川卫生统计年鉴》(2012),2008年至2012年全省卫生部门综合医院收入与支出一览表查到,2012年全省综合医院总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25.83%,而绵阳医院这五年总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19.28%。而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统计年鉴2012》披露的宏观数字,全国卫生总费用从2003年的6584.1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4268.78亿元,2011年的卫生总费用是2003年的3.69倍,年均增长率17.7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我国著名医改研究专家朱恒鹏认为,作为一家二甲转三乙的医院,绵阳医院17.53%的年均收入增速,甚至低于其同级别医院的平均水平,即地级市属综合医院的19.06%和县级市属综合医院的23.13%,实在算不上“井喷式增长”。
此外,2004年至2013年间,绵阳医院均次门诊费用年均增速为8.02%,均次住院费用年均增率为8.16%。相比之下,2003年至2011年间,全国地市级综合医院、县市级综合医院的均次门诊费用、均次住院费用的年均增速分别为8.80%、12.89%和9.00%、12.13%。结论是,绵阳医院两项指标的增速都明显低于全国同级医院的平均水平。
对于这样的一个结论,兰也有自己的看法:“我的本分是医生,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别的医院,相反是我的‘走廊医生’命运,在全国所有医院中是独一无二的!应该像解剖麻雀一样分析一下。”她甚至认为,“倒是应该对调查组调查一下!”
曾得到3万元“人文关怀费”
绵阳医院新任院长陈斌3月13日到院赴任,5月6日院职代会全票做出“解聘”决定,期间50多天里,陈斌说自己和兰越峰谈过五次话,围绕的基本点就是劝其回去上班。“第一次交谈时间最短却印象最深,是我到任后的两三天。在医院内,我正碰到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给兰捐钱,我走过去向兰介绍自己……”
之所以印象颇深,陈斌说是那个捐款人令他难忘:从穿着看那人生活并不富足,后来经人细问,他是从江西赶来为兰越峰捐钱的。
陈斌的说法得到兰越峰的证实。她告诉北青报记者,临走前那位先生给她一个包,她回去之后发现里面是现金。“具体数字不便公布,我会用在该用的地方。”兰越峰说。
据兰越峰透露,海内外有捐款意向的人很多,但她更期待的是政府的救援。“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我会考虑接受捐款。”
工会主席王清华告诉北青报记者,兰越峰在自己的微博中,经常用明示或暗示的语言“晒”自己的生活“窘态”,引来很多不谙真相的百姓同情。
比如,其2013年8月18日微博称:“王彦铭(前任院长)知道这种窘迫才扣发我绩效,每月剩下不足100元。”
当北青报记者问兰越峰现在每月收入多少时,她回答:“后来领工资不让我签字了,所以每月多少钱我不知道。反正没有钱!我不会理财,前夫该还的钱也不还,有时一看,一个月才有4元。”
时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的姚雨告诉北青报记者,医院员工的收入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块,“待岗”期间的兰越峰一直享有基本工资。她向北青报记者出示的兰越峰工资单显示,上面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每月会略有变化,但应发工资基本稳定在近2500元、实发工资基本稳定在近1600元。
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显示,自兰越峰待岗以来(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绵阳医院发放兰越峰工资情况为:应发工资总额54162元,实发工资约35006元,扣款合计约19155元(公积金17424元、医疗基金约1215元、个人所得税约172元、工会会费约88元、失业保险约254元)。
在绵阳医院采访,经常会听到一个为兰越峰所“独有”的词汇——“人文关怀费”。北青报记者得知,在陈斌上任前不久,兰越峰曾得到一笔3万元的“人文关怀费”。
兰越峰对此款的名目却另有说法:“这其实是一笔精神赔偿金,政府准备对我‘秘密纠错’。当时许诺我三个条件:医技办主任、医教处副处长、年薪12万,外加3万元精神索赔费。就在对‘疯子’医生秘密平反、实施纠错的过程中,却让央视的《新闻调查》给搅黄了。”
文/本报记者 张倩
(原标题:“走廊医生”迈入法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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