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泸州召开

10.04.2020  19:10

广泛汇集民意 推动省级流域协同立法

 

  为进一步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4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泸州市召开《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泸州市及赤水河流域相关县、乡镇和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去年来川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云贵川三省在赤水河流域保护方面实现共治共管共赢,实现省级层面的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在国内的“零突破”,今年3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赤水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工作方案》,决定成立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担任组长,统筹协调立法工作,按照系统性、综合性、流域性的治理思路,加强同云南、贵州两省的协作力度,努力推动赤水河流域治理保护成为系统治理的典范,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就做好赤水河流域协同保护立法工作,陈文华指出,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赤水河流域协同保护立法工作的重大责任和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担当,不断造福赤水河流域人民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创新形式,多措并举,保质保量完成条例制订工作任务。起草组要始终坚持从赤水河流域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重点、关注难点,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条例能够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彰显四川特色;要树立科学正确的立法导向,把综合管理、生态保护、开发利用等要求融入到具体条款中;要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体现“不抵触、能互补、有创新、可操作”的特点,特别是要密切关注《长江保护法(草案)》的审议进展情况;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当地基层单位部门、人大代表、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陈文华强调,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按时按质完成赤水河流域协同保护立法工作任务。省级层面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没有经验可循,此条例是一项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立法的要求也相当高,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各种资源,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上下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提高立法质量的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按序时进度向前推进,既要落实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年内完成我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

  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会议。

  泸州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及赤水河流域相关县、乡镇和企业负责人对《条例》草案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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