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空气净化器新国标将尽快公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透露,国家标准委已于前期启动了对现有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旨在完善针对不同特征污染物的产品技术指标、细化实验方法,便于消费者理解,增加适用面积和空气洁净量的折算方法,同时完善产品标注要求。
数据显示, 2013年1至8月,在强劲市场需求的驱动下,空气净化器实现量额的同步大幅度攀升,零售量累计同比增长70.9%,零售额累计同比增长86.9%。
空净市场鱼龙混杂
“空净行业属于朝阳产业,但我国的空净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陈钢曾指出,“行业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质量检测标准,市场上空气净化品牌、功能鱼龙混杂,净化原理也五花八门甚至出现了夸大净化效果、价格不透明等现象;导致如何评判和比较净化效果成为难题,加之很多消费者此前并没有购买经验,因此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难度,也不利于空净产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走访多家家电卖场及网上商城,发现空气净化器品牌多达几十种,价格最便宜的几百元,有的则高达万元。
记者看到,产品上面基本“大字”标注“杀菌、净味、除甲醛、去除PM2.5”等字样,甚至将活性炭、HEPA过滤层等技术都标注在产品外观上。但是,对于功效的考量,也只是销售人员的介绍,或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监测证明。
据悉,企业标称的净化率数据,并非在同一条件下的测试获得,比如同样是声称甲醛净化效果能达到98%,有的净化器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能达到,而有的净化器却需要六个小时,不排除部分企业借此夸大宣传。
标准修订草案已形成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透露,现在标准修订草案稿已经形成,正在组织进行多方实验验证和对比分析。
他表示,我国现行的国内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从2008年开始,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空气净化器标准,涉及空气净化器的电器安全、性能和售后三方面的要求。其中,在安全要求上,国家标准与国际水平保持一致。在性能要求上,国家标准比国外标准更全面。
我国标准中把空气净化器净化的污染物对象分为固态污染物(颗粒物类)、气态污染物(甲醛、甲苯等)、微生物污染物(细菌类),“PM2.5”属于固态污染物的一种。
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标准规范了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洁净空气量、净化寿命等基本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其中以洁净空气量作为核心指标,与国外标准一致。消费者、媒体关心的适用面积等指标可以用这些指标计算得到。
他介绍说,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城市空气质量问题日益凸现,空气净化器产品功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相关标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现在标准修订草案稿已经形成,正在组织进行多方实验验证和对比分析。待标准修订稿成熟后,国家标准委将尽快予以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