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主攻两个方面
目前,按照国家目前的扶贫标准,还有贫困人口8249万。按照世界银行1.25美元的标准,还有2亿贫困人口。贫困人口不仅规模大,而且集中分布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脆弱、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的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2011年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编制了14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3年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继续向贫困宣战,并立下今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的军令状。
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在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我国的农村扶贫开发,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的开发式扶贫方针。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财政实力的日益增强,中央财政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转移支付不断加大,财政实力增强越来越成为促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快发展最主要的物质保障。
一是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在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财力缺口因素,对贫困地区,特别是高海拔高寒地区、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支持力度都远远大于其他地区。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相关专项转移支付时,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作为支持重点。在专项转移支付中,持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980年,中央财政设立了第一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2011年,这笔专项扶贫资金达到了270亿元。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各方面投入大幅增长。
三是要求地方增加投入。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要求地方统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自身财力,将更多的财政资金落实到贫困县市;同时,要求贫困县市集中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将扶贫政策层层落实到位,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上。
第二,带动社会,形成合力。在政府为主导的同时,财政也带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来促进扶贫事业的发展。比如通过财政补贴政策、贴息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可做,也有很大的潜力。新形势下,财政扶贫开发任务更加艰巨,需要投入更多资金。重点选准以下几个着力点:
一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都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提高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和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一方面,在安排试点项目时,民生保障项目尽可能先行试点、优先覆盖。另一方面,给予贫困地区更高的补助标准。
三是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快速增长。进一步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94亿元,比上年增加了62亿元。2013年全国农村共有1650万人脱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389元,比上年增加78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8%,增幅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