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试行办法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

31.05.2017  08:32

 

        为进一步让广大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热情有干劲,近日我省出台了《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共7章26条。
    《办法》针对辖区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干部、贫困村村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村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和农技员,从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最期盼的政策入手,从培养使用、表彰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等五个方面,量身制定了接地气、暖人心、含金量高的“硬措施”,为脱贫一线干部安身、安心、安业,心无旁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倾斜培养使用政策,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奔头。《办法》明确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脱贫一线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等方面享受优先优待政策。
    二是强化表彰奖励措施,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荣誉。《办法》提出定期开展脱贫攻坚表彰奖励,加大对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荣誉、有形象,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是加大待遇保障力度,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干劲。《办法》明确了提高我省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经济待遇的具体措施办法,有效解决其后顾之忧,确保安心专注工作。
    四是突出人文关怀慰问,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关爱。《办法》明确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制度,体现对一线干部的关心爱护。
    五是实施抚恤救助支撑,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家庭有温暖。《办法》明确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因公牺牲或病故的抚恤救助措施,充分体现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家庭的组织关心和优待照顾,不让流血者流泪,不让奉献者家庭伤心。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