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试点统筹联动逐级遴选法院法官
本报讯(川组公 记者 林凌)近日,成都、攀枝花、巴中、雅安、阿坝等5个市(州)同步发布中级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公告并开展遴选考试,5市(州)面向辖区内基层法院共逐级遴选9名法官。这是继今年7月省高院面向市(州)中院逐级遴选20名法官后,我省联动开展的又一次逐级遴选法官工作。
统筹联动开展省、市(州)两级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是着眼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官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四川深入贯彻《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省、市(州)两级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工作的有序推进,标志着我省已打通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的法官逐级遴选通道,建立起从司法辅助人员到基层法院法官、中级法院法官、高级法院法官的完整成长链条。
此次逐级遴选法官工作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统筹联动。法官逐级遴选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统一筹划组织,按照计划分步推进,先期开展省高院逐级遴选工作,再结合遴选后市(州)中院法官空缺情况,同步开展市(州)中院逐级遴选工作。二是严格标准。遴选突出政治素质、政治标准,强调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均要求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并具有相当的法官任职经历。对工作实绩突出、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条件和学历条件。三是多维度比选。综合采取笔试、面试、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案件、归纳争议、适用法律等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逻辑分析、归纳提炼、沟通表述等能力,差额考察除“规定动作”外,还将调阅庭审录像、有关文书档案,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工作实绩,实现人岗相适。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总结,进一步改进完善逐级遴选的方式方法,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推广此项工作,并不断提高逐级遴选工作的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