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预防公共生活中的“擦枪走火”

30.05.2014  12:48

去幼儿园讲安全常识,是否需要向小朋友真枪演示?这就不是小疏忽可解释的了。若要讲安全常识,警察叔叔不带装了子弹且似是打开了保险栓的真枪去幼儿园演示,应是最基本的底线常识了吧?

最近,接连两起公共意外事件,让气氛有些压抑。先是安徽安庆“抢棺”强推火葬,多名老人大限前自尽身亡;后有29日河南郑州一幼儿园,邀请民警讲授演示安全知识,枪支意外“走火”致5人受伤。意外伤亡,黯然伤神。不可控的灾难,格外让人揪心。是以,天灾让人扼腕,但人祸却不可原谅,必须规避。所以人们才寻求律法规制之类刚性约束,来降低人为意外。

当然,前提是,所有章法都得到有效践行。法规制度在人心中有着起码敬畏度,照章办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只有以法律规则为准绳,才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才有信心自由体面地通往有尊严的公共生活。

回头看,上述两起意外,真正的不可控因素有多少,而人为疏忽导致的附带伤害又占比几何?这是必须厘清的。先说安庆“抢棺”推火葬。虽然官方解释,自杀是个例,与殡改无必然联系。但这话,恐怕他们自己都未必信。

殡改没什么不对,火葬大势所趋,各地也已至少陆续渐进推行二十年。安庆明显滞后是有本地特殊历史原因的,不能不计成本甚至“不惜人命”强制推进。以此公共改革为例,如能体恤民情,及时沟通,回应民意,而不是无征兆地突然宣布大限将到,乃至动手抢棺,想来也不致“擦枪走火”,逼出人命。这也是网上骂声一片的原因。从新闻看得出,这次粗暴野蛮单方面强推,只是某些官员政绩冲动。

类似“走火意外”还很多,这里是“抢棺自杀”,下次可能是拆迁或城管纠纷下“打与被打”、“砍与被砍”——只需置换个由头。急功近利简单粗暴的公共改革或执法举措若不变,则“走火”不绝。

再看郑州“走火”意外。或是考虑到近年某些针对学生的恶性安全事件,儿童节前,幼儿园热心邀请民警讲授演示安全防范知识,本是大好事,可天不遂人愿。

据@平安郑东官微介绍,装备演示环节发生意外,一枪支走火,四名家长一儿童受伤,幸无大碍。可安全无小事。河南商报微博消息称,“持枪民警曾拿枪让家长拍照,并不知枪内有子弹。

这一细节若属实,更让人后怕。网上热议,反思这种公共生活中擦枪走火是否可避免。如前所述,若严格按照规定,应可规避。如警务用枪规定,明确“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去幼儿园讲安全常识,是否需要向小朋友真枪演示?这就不是小疏忽可解释的了。若要讲安全常识,警察叔叔不带装了子弹且似是打开了保险栓的真枪去幼儿园演示,应是最基本的底线常识了吧?

你看,公共生活和公共改革中,要避免擦枪走火,伤及无辜,就要从遵守最基本最起码的规则开始。文明而规则的社会才是最有尊严最安全的社会。

(评论员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