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14.12.2013 00:45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13日修订并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和规范定价与配售方式,进一步提高新股发行的市场化程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这次修订取消了行政限价手段,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提高定价和配售的市场化程度,同时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社会监督。
据介绍,新出台的办法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调整了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的限制,更多地发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定价作用,加强对定价和配售的市场化约束。为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公平权益,此次修订调整了回拨机制,改进了网上配售方式,更加尊重网上投资者认购意愿。
为加强监管,办法完善了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监管、记入诚信档案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强化事后问责。
据悉,随着办法的发布,有关单位也将出台配套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发布自律规则,对涉及网下定价配售、路演推介和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当面的承销业务进行自律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就网下发行和网上以持有自由流通市值为限额的资金申购发行分别出台实施细则。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将建立承销商诚信档案,公布承销商不良诚信记录,并由证券业协会建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记录网下投资者的不诚信或违规行为,定期向主承销商提供。
为方便投资者获取信息,证券业协会将设立公开邮箱,专门用于接受关于询价、配售和申购的意见和建议,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开辟IPO专栏,集中、及时发布发行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让投资者能够第一时间集中阅读发行信息。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14.12.2013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