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访民签息访协议继续上访 政府告其违约索赔

20.01.2014  09:36

  律师王兴昨日发微博称,因签署息访协议后继续上访,福建漳浦县大南坂镇政府将当地访民方金木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后者给予双倍赔偿。大南坂镇镇长张少榕向南都记者证实,镇政府起诉方氏夫妇属实。与此同时,方金木也证实收到了法院通知,被要求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

   律师微博公布息访协议

  “地方政府拿钱赎买当事人信访权利的多了,给钱后又以敲诈勒索把访民判刑的也多了,但起诉到法院要求访民赔偿的,头一次见”。在福建漳州办案的北京律师王兴昨日中午在微博透露,当地一位名叫方金木的访民找到他爆料称,此前漳浦县大南坂镇政府为了息访,与他签了补偿协议,待他发现协议与承诺的内容不符,并为此继续上访后,岂料被大南坂镇政府起诉违约,被要求双倍赔偿。

  南都记者注意到,王兴提到的补偿协议是指大南坂镇政府与方金木、刘赤花夫妇于2012年5月31日签订的《经济补助协议书》。从协议书看,方金木夫妇当时的诉求包括:1、改变其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赔偿因其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20万元;2、按规定对其土地征用进行赔偿、安置;3、撤销2006年、2007年当地司法机关分别对两人以暴力冲击国家机关罪等做出的刑事判决。

  南都记者昨晚致电方金木证实,其夫妻二人确曾因上述问题多次上访。当地媒体也曾多次报道二人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和六年一事。方金木承认,二人在2009和2012年先后出狱后继续四处上访申诉,后与大南坂镇政府签订了前述补偿协议。

  从协议看,大南坂镇政府当时确定一次性补偿给方金木、刘赤花59.8万元,按危旧房改造政策给后者用现有房屋置换两块宅基地。按协议,方金木、刘赤花同意领取补助款后,不再因协议书中提到的申诉事项提出其他经济赔偿和补偿,并不再上访和提任何诉求。

   访民:协议书与诉求不符

  然而,事情并未随协议终结。从王兴在微博中公布的民事起诉状看,大南坂镇政府于今年1月3日将方金木夫妇告上法庭,理由是在政府方面按协议支付了补偿(补助)款后,二人不仅未如约交付旧房,还在2013年6月、12月先后三次进行“非正常上访”“已构成违约”。

  在起诉状中,大南坂镇政府请求法院解除此前双方签署的协议,并判令方金木夫妇双倍返还补偿款,退还已置换的宅基地。大南坂镇镇长张少榕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至于具体进展,其称需咨询委托律师。

  方金木昨晚也证实收到了法院通知。他解释,之所以后来继续上访,是因为协议书与其诉求不一样———协议书未提及征用他家耕地的内容,原来口头承诺补偿的地也没给;涉及宅基地置换,原来承诺的是按造价补偿十几万,协议变成按危房改建处理;更重要的是,未撤销二人的罪名。

  谈到当初签协议,方金木说,因不识字,他在得到政府口头承诺后就签了字,没想到“讲是这样,写是一个样”。据悉,漳浦县人民法院已于1月10日向方氏夫妇下达通知,限期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方金木告诉南都记者,他还不清楚该怎么办,“想找个懂法律的人帮忙”。南都记者 张东锋

(原标题:福建一镇政府状告访民违约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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