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被曝违规设教材出版单位 官方:教育部特批

22.05.2016  20:39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记者 王硕)近一段时间来,多名网友在自媒体爆料称:“海南省教育厅违反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材编写和出版必须三家以上’的规定,将教材编写和出版设定为两家,涉嫌‘量体裁衣’和‘行政性垄断’;除此之外,海南省还违规将教材的选用单位和领导监督单位,聚集在一身,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昨天至今天上午,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廖清林,其公开回应称:“海南省的此行为请示了教育部并获得特批。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官网查询发现,海南该省教育厅于5月16日印发了“琼教基[2016]60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公布的选用结果一览表分为1-6年级和7-9年级,其中显示每种学科除“信息技术”外,编写、出版单位均为两家,同时,教材版本为两种,而“信息技术”科目的出版单位和教材版本为一家及一种。《通知》中公布的选用结果一览表还指出了各学科教材的使用市县。

  海南省教育厅于2015年4月28日印发的琼教基[2015]36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科原则上选用两种版本以上(含两种)。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在教育部官网查询到的文件显示:教育部于2014年10月09日印发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章规定,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加强德育、语文、历史教科书选用工作统筹,其他学科教科书,义务教育每个学科要选用三种版本以上(含三种)。 同时,教育部《暂行办法》第一章还有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教科书选用工作。

  但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注意到,海南省教育厅《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省教育厅负责海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教科书选用工作,负责公布《海南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而《实施细则》第六条又规定,省教育厅为海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单位。

  昨天至今天上午,法晚记者网友反映的问题先后致电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苏文和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廖清林。 苏文表示,“选用两种教材的情况是合理的”。

  廖清林向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表示:“由于海南省学校的总体规模较小及每届学生人数较少,在海南省教育厅制定《海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时候,专门请示了教育部,教育部特批其‘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科原则上选用两种版本以上(含两种)’等规定,方便其教学交流、教育质量的检测和教师的评课。之前(教科书)版本经试验后,一些好的将继续沿用,一些不好的便暂时退出市场及更换版本。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