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三五"环保规划首提约束性指标 立环保"军令状"
到2020年,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
水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不低于90%,城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60%,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大气
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显著下降,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
土壤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本报讯(记者 殷鹏)省政府日前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几年四川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路径。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日前解读《规划》时介绍,“十三五”时期确立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生态保护三大指标体系共17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7项,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指标首次进入规划约束性指标。
这位负责人表示,“所谓约束性指标,就是确保要实现的指标”。“十三五”期间,力争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省河流劣Ⅴ类和Ⅴ类水质基本消灭;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做到安全可控。
打好水污染防治歼灭战。我省将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完善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补偿机制,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到2020年,全省33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需大幅改善,全省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不低于90%,城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60%,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监管和督察,对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予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到2020年,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显著下降,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规划》提出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9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完成9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到2020年,成都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60%。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规划》实施情况将严格评估考核,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