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夫见性感女售货员起歹念 强奸未遂被判二年六个月

04.11.2014  20:22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黄颂杰 记者 付江)三轮车夫经过服装店时,见性感女店员独守店面,便起歹念。进店与其强行发生关系未遂后逃离现场。近日,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李凯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今年4月13日中午11时许,人力三轮车车夫李凯路过某服装店时,见衣着裙子、连裤丝袜的该店售货员陈梅独自看守店面,李凯当即起了强奸念头。打定主意后,李凯以购衣为名进入店内,采取搂抱、捂嘴和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行将陈梅拖到店内临时休息的床上准备实施性侵,因陈梅强烈反抗,李凯强奸行为未能得逞。事后,李凯迅速逃离现场。陈梅向三台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根据从陈梅处提取的嫌疑人DNA,锁定三轮车夫李凯,并将其逮捕归案。

  2014年8月29日,三台县检察院向三台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凯犯强奸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凯系初犯、偶犯,犯罪未遂,又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李凯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