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干预“要官员为父母洗脚”越界了

19.02.2016  09:53

孝心可以被感染,但不可以被命令。这是作为公益广告的“给妈妈洗脚”和作为“作业”的“给父母洗脚”,其性质的根本不同。

春节放假前夕,湖北省长阳县火烧坪乡党委政府给22名机关干部和乡中心学校的300名学生布置了一份特殊的“寒假作业”:每人亲手为自己的父母洗脚,而且要求拍照上交。火烧坪乡党委书记李德兵表示,下一步,将把此项活动延伸到乡直单位、村组干部中。

给学生留类似的“洗脚”作业,并不罕见,当年央视那个“给妈妈洗脚”的公益广告,让很多人记忆犹新、心中尚暖。但现在上升到一地方党委政府对机关干部的要求,就显得不伦不类。而其中暴露出的“行政干预”思维,也值得反思。

我们以最好的善意去揣测该乡党委政府,无非是想通过这项“作业”来弘扬孝道。目的没有错,但错在滥用权力干涉道德领域的“私事”。

暂且不说,给父母洗一次脚、拍张照片,并不一定就代表真正有孝心;这种行为,完全是个人自由,无论是机关干部还是学生,都拥有不洗的权利,而没有必洗的义务。如果强制加装权力干预,就会让孝行变味;而如果带着“任务思维”去执行,就徒增功利和作秀色彩。如果,给父母洗脚被当成正当的,保不住有地方会下命令让二十四孝重演一遍。

无论是布置作业的乡党委政府,还是做作业的机关干部,都应该走出这种管制和命令思维。误用权力荒唐,误用了权力却浑然不知还自觉理所当然更荒诞。多一些权利意识,少一些权力意识,正是很多官员,尤其是一些基层干部所缺乏的。

孝心可以被感染,但不可以被命令,这是作为公益广告的“给妈妈洗脚”和作为“作业”的“给父母洗脚”,其性质的根本不同。权力之手应该慎重干涉道德私域,而且如果道德私事与公务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就更不应该越界插手。这也是乡党委政府“要求官员为父母洗脚”的最大谬误。

当然,反对“要求官员为父母洗脚”,并不是说提倡为父母洗脚本身有什么问题。只是,在方式上,一定要把握得当,什么是政府该管的、能管的,什么是不该管的、不能管的,这是权力部门最起码应该明晰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