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实施“四年行动计划”助改制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29.05.2017  19:01

  四川省出台意见推动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自2017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

  到2020年末,力争全省约50%的规上企业完成改制,改制企业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四川省将实施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四年行动计划”,引导和鼓励规上企业实施改制。自2017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末力争实现全省约50%的规上企业完成改制,改制企业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对接资本市场的基本条件。

  《意见》明确,通过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规上企业基本达到以下目标:产权清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账目明晰,财务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实现“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五个方面的独立,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打下基础。

  相关改制工作将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广泛调动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四川省将对企业改制落实相应的税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推动企业改制工作。省金融工作局按年对各地企业改制情况进行统计,省级财政根据年度内各地企业改制情况对市县政府给予适当的财力补助,另外对改制企业优先安排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同时强化社会管理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改制企业,优先纳入省级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一户一策”制定培育计划。引导机构为改制企业积极提供信贷、债券、股权等金融支持。

  推动规上企业改制,四川省将建立相应的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统一受理企业改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专门窗口”期限暂定为4年。(记者 李龙俊)

责任编辑:杜雨洲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