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风清气正行业秩序 ——让保证金还原服务本质
22.12.2016 13:33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建筑业深化改革步入关键期之际,国家于今年6月全面启动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获得了建筑业企业一片“点赞”之声。这一方面说明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喜人;另一方面也说明建筑业保证金制度的改革,实实在在为建筑业发展打开了一片新天地。
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问题由来已久。保证金名目繁多、金额巨大、占用时间过长,导致行业企业不堪重负,既闲置了大量资金,也阻碍了行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在2015年9月18日的国企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听取关于建筑业保证金问题的汇报后立即表示:建筑市场当然首先要确保安全,但不能打着保证安全的幌子,乱收一些不相干的费用。
2016年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要求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项外,其余全部取消,初步估算可盘活建筑业企业近万亿元资金。
6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按时返还保证金和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等7项措施。
《通知》下发后,全国范围的清退工作拉开序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月发布全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的通报,持续监督、推进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际上,早在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便开始着手研究保证金对行业的影响,并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承担了相关课题,系统了解各类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和改进措施。
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
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
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启动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为具体政策落地奠定基础。
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可以看出,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的工作是一个逐步细化、层层推进的过程,并形成了“计划—执行—检查—纠正”的闭环。
从建筑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整肃建设工程领域保证金的行动一直在持续;另一方面,在大力降低建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之外,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更希望通过这一举措,建立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秩序,为行业在新时期改革转型扫清障碍。从这个意义上说,清理规范保证金,与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建筑业市场化、规划化、法制化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一脉相承,未来必将不断推向深入,而由此引发的“蝶变”效应,将使建筑业受益无穷。(宋健)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2.12.201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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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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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