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四川行协“电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主题年会演讲

10.06.2020  14:01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 四川 行协 电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主题年会演讲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 杨昆

(2020年5月29日)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事,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受邀出席四川省电力行业协会主办的“电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主题年会,共同见证四川电力行业评价中心的成立,在天府之国成都同各位新老朋友共叙友谊。借此机会,我代表中电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中电联的各级领导、电力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此,我就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谈谈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电力行业发展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实现了从落后、追赶到超越的跨越式发展,突飞猛进,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引领下,电力行业上下一心、攻坚克难、持续创新,更好地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推动电力工业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一是电力生产绿色低碳化推进。截至2019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0.1亿千瓦,年度装机规模首次突破20亿千瓦。其中,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8.4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1.9%,比2015年底提高7.1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39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为32.6%,比2015年底提高5.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基本翻了一翻,累计提高9.3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占比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2019年底,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累计约8.9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6%,煤电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二是电网运行安全可靠性持续提高。截至2019年底,我国已建成“十交十四直”24项特高压工程,成为世界上输电能力最强、新能源并网规模最大的电网,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稳步提高。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75.5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公用变设备容量42.6亿千伏安,全国跨区输电能力约1.5亿千瓦,城乡供电可靠性达99.8%以上。电网始终保持安全稳定运行,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居世界先进水平,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历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排名从2017年的第98位大幅跃升至2019年的第12位,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用电的强劲需求,为优化资源配置、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全面落地。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从2015年起至今,以输配电价为突破口,从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及用户等多环节多领域全面推进,极大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同时倒逼电力行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向更加理性化的方向发展。截至目前,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形成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发用电计划加速放开,市场交易规模逐年扩大,2019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为2.83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超过35%;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稳步推进,试点范围向县域延伸,8个电力现货建设试点全部进入模拟试运行阶段;电力交易机构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行更加独立规范。

四是电力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电力行业持续加强对关键技术的攻关和重点装备的研发,多项发电和输电技术居国际领先水平,科技水平迈入世界电力强国行列。加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AI技术及数字技术成果与系统融合,建设覆盖“源网荷储”全产业链种类丰富的业务体系;紧密围绕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需求,有序推进5G技术应用,支撑电力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促进智慧能源系统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全国多座主要城市的配网自动化线路覆盖率达到100%,绝大多数省份智能电表覆盖率99%以上。

五是电气化水平稳步提高。2019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23万亿千瓦时,“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6.1%。伴随着电能替代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带动工业生产制造、交通运输、居民生活、建筑等重点领域电气化水平稳步提高。“十三五”以来我国累计完成电能替代电量约6000亿千瓦时,推动我国电能占终端消费比重持续提升,2019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左右,较2010年提高约5个百分点。

六是为实体经济降成本贡献显著。“十三五”以来,电力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通过输配电价改革、优化两部制电价、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费用、2018-2019年连续两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以及2020年还将继续降低工商业电价5%,这些政策效应叠加累计可降低全年全社会用电成本超过4000亿元,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做出巨大贡献。

二、今年以来电力运行形势

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电力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确保了电力供应充足可靠。随着疫情防控工作从局部到全面取得积极成效,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近几个月逐步恢复正常运转,电力运行形势客观准确地反映了这一变化过程。

(一)电力消费方面

疫情初期,疫情防控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常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10.1%。

3月份,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党中央国务院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稳妥推进复工复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当月全社会用电量降幅收窄至4.2%。

4月份,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当月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已超过上年同期,实现了今年以来首次单月用电正增长,同比增长0.7%。

从疫情对全社会用电影响情况来看,前4个月,全社会用电量2.13万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7%。初步测算,疫情影响前4个月全社会用电量1850亿千瓦时左右,其中,2、3、4月份分别受影响1300、400、150亿千瓦时左右,电力消费受疫情的影响逐步明显减弱。

从疫情对各产业用电影响情况来看,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受疫情影响较小,前4个月同比分别增长5.0%和3.9%,今年以来持续保持正增长。第二产业用电量受疫情冲击较大,前4个月同比下降6.1%;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受影响相对较小,用电量同比下降3.1%;消费品业受冲击较为显著,用电量同比下降14.3%。第三产业用电量受疫情冲击较大,前4个月同比下降8.1%;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受疫情冲击显著,用电量同比下降23.5%;但部分科技类服务行业仍保持快速增长,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26.7%,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增长55.8%。

从疫情对各地区用电影响情况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用电量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大,前4个月用电量同比分别下降7.9%和7.3%,其中湖北用电量同比下降18.1%;西部和东北地区用电量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2%和下降0.5%。

(二)电力生产供应方面

从发电装机情况看,仍然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4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为20.3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8.6亿千瓦,同比增长8.1%,所占总发电装机比重为42.2%,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比2019年底提高0.3个百分点。

从发电量增长情况看,水电、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前4个月降幅分别为9.4%和5.9%,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8.7%和20.8%。

从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情况看,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略有提高,前4个月提高幅度为14小时;其他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降低,其中,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同比分别降低94、146、28和21小时。

从跨省区送电情况看,全国跨区送电量1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保持较快增长;全国跨省送出电量395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

尽管突发的疫情对今年电力行业生产、消费等方面带来较大冲击,但行业前进的方向不会改变、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不会改变,增强人民获得感的决心不会改变。

三、当前行业发展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在世界经济和环境约束下,我国能源战略调整和电力体制改革正在推动电力产业结构及消费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电力工业发展进入转方式、调结构、换动力的攻关期,部分行业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只有处理好电力产业链上下游以及各环节内部之间的关系,才能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好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的关系

我国能源结构长期以化石能源为主,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的核心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步伐,同时做好化石能源优化利用。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装机总量和增速领跑全球。但从消费总量来看,2019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5.3%,较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左右,清洁能源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仍有待提高。而煤电在清洁能源占比扩大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影响下,利用率不断走低,“十三五”期间煤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一度跌至历史低点4275小时。根据我国资源禀赋特点,煤电还将是我国较长一段时间内的主力电源和基础电源,因此,在推进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发挥煤电托底保供、平滑出力的作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是简单地“去煤化”,煤电装机增加也不等同于碳排放量增加。因此,要统筹好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关系,合理发挥不同电源对系统的作用。

一要通过提高系统调节能力,转变煤电利用方式。随着系统峰谷差的加大以及新能源比重的持续提升,系统调峰能力明显不足,迫切需要建立完善辅助服务等配套政策和市场机制,加快完成“十三五”煤电灵活性改造目标,推动煤电企业转型升级。二要通过技术创新,释放不同种类能源的优势功能。从能源系统优化目的出发,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合理布局和配置各类能源,促进提高总体能源效率和低碳供能、用能,实现对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梯级利用。三要通过实施电能替代,优化用能方式。目前,我国尚有约7亿吨煤炭直接燃烧,用于采暖或提供热负荷,可以进一步压减散烧煤,用于发电,在不增加碳排放的基础上明显降低对空气的污染。

(二)把握好电源开发与电网建设的关系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逆向分布,需要将西部、北部地区常规电力、清洁电力大规模送到中东部地区,但当前“有电送不出、有网无电送”的问题同时存在,弃能现象频现,其根源在于电源与电网发展不协调。此外,“强直弱交”问题仍然突出,特高压交流发展相对滞后,交流电网规模与直流容量不匹配,多直流馈入地区存在大停电事故风险。因此,要把握好电源开发与电网建设的关系。

一要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继续优化主网架布局和结构,并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推进配网建设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和安全可靠性。二要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推进电源和电网、常规电源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确保衔接一致;开展大容量机电储能、高效化学电池储能等多种储能示范应用,发挥储能在不同时间尺度下稳定电网运行的作用。三要充分发挥电网的调节手段。通过电网在时序和空间上对不同电源的调度,实现源、网、荷、储整体优化,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的配置能力。

(三)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从2015年起至今,以输配电价为突破口,从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及用户等多环节多领域全面推进,极大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同时倒逼电网投资、建设和运营向更加理性化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市场电价机制尚未有效形成,煤电企业在市场和燃料成本的双重压力下,经营形势严峻;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缺口为新能源企业发展造成极大的负担;电网企业在连续政策性降电价的背景下,效益明显下滑,亏损面明显上升。因此,要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一要深化市场要素改革,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与政策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电力全链条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理顺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能源电力顺利转型。二要加快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利用率不断提升。建立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制度,完善现货交易市场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中长期交易中的发电权、省间市场等交易品种,建立健全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和合约机制,全方位促进新能源消纳。三要加快企业数字化建设,探索能源互联网发展途径。电力企业要在深化传统业务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快新型数字基础建设,挖掘数据资产潜力,扩展资源转换价值的途径。加快研发和应用智能电网、各类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形成新型城镇多种能源综合协同、绿色低碳、智慧互动的供能模式。

四、对“十四五”电力发展的几点认识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能源电力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叠加累积,约束性条件增多趋紧,惯性发展模式可行空间逐步收窄,新挑战、新条件和新机遇并存。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并叠加此次疫情下遭受的剧烈冲击。从国内看,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从电力行业看,处于各种矛盾错综交织、相互影响的重要时期,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提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传统盈利空间不断被挤压,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新挑战。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终端用能结构优化等仍有巨大潜力。电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加速融合,为电网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拓展盈利模式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电力需求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我国经济总体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快速推进期,决定了电力需求仍会持续刚性增长,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将成为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同时,以电为中心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是清洁能源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清洁替代的必然结果,能源转型发展将呈现明显的电气化趋势,电能替代潜力巨大,同样决定了我国电力需求还处在较长时间的增长期。通过对我国中长期电力需求进行分析预测,预计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9.2万亿千瓦时,“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为4.4%左右。2035年全社会用电量为11.4万亿千瓦时左右,2020年~2035年年均增速为2.8%左右,逐步过渡为用电增长饱和阶段。

(二)电源结构清洁低碳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能源电力发展改革的重大历史使命,清洁化、低碳化是今后我国能源电力发展的必由之路。结合我国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电结构以及需求侧管理等因素,基于储能技术成熟期,预计2025年电源总装机达到27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49%,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6%。2035年,电源装机达到40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将全面超越化石能源。

(三)新能源消纳问题可能存在反复,仍应引起重视

我国新能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西北等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突出的弃能问题,近两年在一系列措施作用下,新能源消纳状况明显改善,但消纳成果还不稳固。“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将持续快速发展,预计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超过7亿千瓦,发电量占比将接近15%,部分省份将突破30%。若新能源建设与电网建设不同步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在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高的地区,消纳问题将依然存在,仍需要各方高度重视。

(四)西南水电需要继续大力开发建设

我国川、滇、藏三省(区)水能资源极为丰富,目前开发率不足38%,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开发空间。加快西南水电建设,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将在保障能源供应、治理大气污染、拉动经济增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也是实现西南及藏区经济社会充分发展、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水电行业发展面临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移民安置难度高,经济负担和建设成本持续上升等诸多问题。为推动西南水电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实现水电在更大范围内消纳;加强水电流域统筹规划建设,提高流域整体效益;强化移民管理,切实落实水电移民安置;完善水电税费政策,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水电企业健康发展。预计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接近4亿千瓦,其中西南水电占全国新增容量的90%以上。

(五)煤电延续向电量和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趋势

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以及煤电是煤炭清洁、高效、经济、便捷的最好利用方式,决定了煤电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仍将在我国能源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支撑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消纳和系统运行,需要煤电机组更多地提供系统调节服务,更多地承担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功能,其市场定位将由传统的提供电量的主体电源,逐步转变为提供可靠容量、电量和灵活性调节型电源。

未来,煤电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煤电发展空间要从电量平衡和电力平衡两个层面来评判,从电量平衡看,当前煤电利用小时数仅为4300小时左右,但从电力平衡看,由于新能源发电有效容量低,在用户需要用电的时候,可能出现没有风、没有光的情况,新能源就没有出力,为满足“十四五”期间电力平衡要求,仍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煤电装机来“托底保供”。2025年煤电装机可控制在12.5亿千瓦以内。

(六)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有效替代煤电装机

核电与新能源、煤电相比具有比较优势,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经济性上,部分核电上网电价已低于当地脱硫煤电标杆电价,也低于目前新能源及配置储能的成本;发电特性上,核电能量密度高,出力稳定,能够独自承担基本负荷,有助于系统的稳定,有效替代煤电装机;环保方面,核电不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以及粉尘等污染物。根据目前核电建设情况,预计2020年核电装机约0.5亿千瓦,2025、2030年核电装机分别达到0.68、1.1亿千瓦,为有效控制煤电装机,建议每年核准6~8台核电机组。

(七)电力市场化建设继续快速推进

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健全完备的全国电力市场体制,提高电力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通过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打破目前的省间壁垒和市场分割,理顺我国电价形成机制,妥善解决上下游的煤电矛盾问题、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电力普遍服务问题以及电源发展转型问题等,彻底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两个文件,提出要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这些都将成为“十四五”期间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点,电力市场化建设将继续得到快速推进。

(八)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全面加强

自2017年电力行业开始建设电力信用体系以来,我国电力企业在质量信用体系、服务信用体系、安全信用体系,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各电力企业基本建立起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制,中电联发布的《信用电力自律公约》成为行业类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在推动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型行业监管治理模式、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行业发展面临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新变化,同时也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迫切需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思想和行动上统一起来,全面加强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深化行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工作,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共建工作。

同志们!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之年。中电联与全国电力人一起,全力履行社会责任,不辱行业使命,服务好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起总结过往发展的经验、聚焦当前发展的重点,做好“十四五”的谋篇布局,加快能源电力结构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电力行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借此机会,我也要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中电联工作的广大电力单位和电力人表示感谢。中电联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包括各省行业协会在内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在此,我也建议各省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强与本省电力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全面展示电力行业发展的新态势;密切沟通本省能源主管部门,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顺应时代潮流,为电力行业的改革发展提供高质高效服务。再次感谢大家对中电联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预祝四川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评价中心顺利起航,同时也预祝本次主题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