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社保局落实“四举措”强化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25.06.2015 12:14
本文来源: 社会保险管理局公众服务网
通江县社保局把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做到措施有力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印发相关宣传资料,下发到有关部门,做到执行上有力度、制度上有保障。 二是明确主体,做到应保尽保。 以全县城建、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及其在建项目中的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为参保主体,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下达参保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好参保人员的手续,做到逐步渗透,全面覆盖。 三是逗硬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协调县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做好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的同时,随时抽查工伤保险的参保情况,对未按规定参保或拒不参保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下发整改指令,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是落实责任,发挥部门合力。 建设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建设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全面负起参加工伤保险督查督办的责任。对在建项目报批、施工前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供稿:通江县社保局)
本文来源: 社会保险管理局公众服务网
25.06.2015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