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蜀苗族乡“一月一学法”活动 以法治村创和谐

11.08.2014  11:58

  8月6日中午,参加全国媒体“四川法冶行"活动的部分记者,顶烈日冒酷暑,来到乌蒙山深处海拔最高的少数民族乡——兴文县仙峰苗族乡,采访“一月一学法"活动的开展情况。

  厉行法治,重在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去年仙峰苗族乡在开展《矿山安全法》执法检查和村“两委"班子换届后,发现企业管理人员和一些村组干部对法律知识存在较大的差距,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文石海古僰寨和悬棺

  

  兴文石海和苗寨

  

  仙峰乡群鱼村妇女主任杨明翠

  今年3月,仙峰乡、村(社区)创新开展了“一月一学法"活动,重点抓住农村、学校、企业三个块板,组织参加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矿山安全法》、《森林防火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月月学月月考。全乡13个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带领群众学法,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仙峰乡群鱼社区村党支部书记陈双:

  “这几年,群鱼村新农村建设,以业兴、家富、人和村美为重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今年开展一月一学法后,特别是对农村土地承包、侵权法律,对我们当地受益匪浅。老百姓主要关心自己的土地权、林权,以前没有思想意识,通过学习,我们主要普及到老百姓,要求学法、用法、守法、懂法,受到侵害时他知道用什么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我们的要求是法治村,以法来约束自己,所以现在邻里乡亲非常和睦团结。

  一日学法,终身受益。仙峰乡苗、汉两族群众已经尝到了学法的甜头,把学法、守法、用法变成了自觉行动,有的村民知道了依法维权,有的有了服从法律意识,有了规则意识,全乡矛盾纠纷明显下降。身着苗族盛装的仙峰乡群鱼村妇女主任杨明翠说:

  “森林保护、防火都在学,如我们以前村民在田间地脚要发生一些纠纷,通过搞一月一学法,村民就不得再经常发生纠纷。通过学法,老百姓就不再在路边上防火,小朋友也再也不在野外用火,我们就进行评比,一月一学法这个活动非常好,希望更多老百姓参与到活动中。

  仙峰苗族乡“一月一学法”创新做法在兴文县得到了推广,现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平时自觉学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依法冶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川台记者王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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