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要求

09.07.2014  10:38
  近日,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暨两项资金管理工作会议上,李仁杰副市长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瞄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动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地区是短板。要把民族地区发展项目做实做细,使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紧盯边远民族地区发展,做到精准扶贫,扶贫到户,确保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同步实现小康。要抓民族地区教育和人才培养,激发发展的内因。要千方百计转变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发展理念和观念,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动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加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载体,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贴近群众、更受群众欢迎。要做好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和省十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筹办和参赛等民族团结活动,努力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和处理民族宗教事务,千方百计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出现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及时依法妥善处理,保持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四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善于从全局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关乎国家的团结稳定和党的执政基础,要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理念,推动出台民族宗教工作刚性政策,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民工委书记张伟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准确研判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遏制中国崛起是敌对势力的共同目标,民族宗教问题则是敌对势力分化族群、制造事端、屡试不爽的通用办法。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确把握民族宗教领域内存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实践活动为路径,切实解决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奋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是抓好本区域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文件精神,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差距,深度谋划小康社会建设对应措施,加大民族地区投入力度,全力攻坚小康社会建设发展短板,提升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质量,促进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增产增收,奋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三是牢牢把握民族宗教政策,全力确保社会长治久安。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抓好打击邪教和严格管控境外宗教组织、非政府组织在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活动的工作,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和稳定。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各县(区)要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和人力保障,特别是及时配齐宗教干部,保持宗教工作队伍稳定,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干事。要加强民宗干部、特别是边远民族地区干部培训教育,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素质。要加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选拔工作,努力解决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断层问题。要支持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密切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