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强化含铝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

10.07.2014  21:57

近日,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加强含铝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充分利用媒体、网络、会议、文件等,向社会和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宣传,规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及使用。要求企业自7月1日起,禁止将含铝食品添加剂用于膨化食品生产;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以及含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成分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得用于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7月1日之前按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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