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工商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领学新《消法》

13.03.2014  17:24

3月12日下午,自贡市人民政府召开第52次常务会。会前,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自贡市工商局局长余忠领学。会上,余忠介绍了自贡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部署。

据了解,2013年,自贡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1332件,有效调解1319件,处理率达9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80余万元。尤其是妥善处理了3起群体性投诉,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0余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自贡市市长刘永湘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要以新《消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强新《消法》的宣传学习,引导消费者运用新《消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要进一步按照规定履行好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余忠还从消费维权工作部门的角度,向市政府领导建议:进一步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大消费者协会履职经费的支持力度,保障消费维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撰稿: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