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举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专题讲座
11月18日上午,自贡市举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讲座,特邀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徐晓东围绕《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作权威解读。省工商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张瑾在专题讲座中为大家做了企业信息公示填报系统的操作演示。自贡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工商联及各商会负责人、全市金融机构负责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代表共计1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徐晓东作为《条例》的起草人之一,详细介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总局5个配套规章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相关亮点。强调《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构建了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由过去的年检验照转变为网络“自曝”经营情况,这对企业的监管理念和模式具有颠覆性意义。徐晓东副局长反复提醒:“《条例》与广大企业、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条例》提高了企业失信的成本,企业‘一处违规’将‘处处受限’。”
会上,自贡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昭国代表自贡市政府作了讲话,他指出:自贡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场专题讲座,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他要求:一是要认识到《条例》的实施是构建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重要法律保障;二是全市工商部门要切实担当起牵头责任,广泛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三是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公示企业信息责任,并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要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监管、信用约束等新型管理手段,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实现守法诚信经营受益、违法失信经营受限的严管目标;四是企业要增强自律意识,依法严格执行《条例》,切实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会后,参加讲座的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让大家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理解,掌握了《条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好的信息公示义务及方法,有利于企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诚信自律、公平竞争,并希望工商部门多组织这样的培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则表示将进一步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协作,切实做到“宽进严管”和有效监管,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