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将设首条公交专用道 社会车辆进入将被罚
自贡首条公交车专用车道
目前,自贡南湖公园交叉口交通组织和绿化景观优化工程(南湖公园西大门跨线桥工程)已进入尾声,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通车。12月29日,记者从高新区交警大队获悉,自贡市第一条公交车专用车道亦将“落户”此地。该条公交车专用车道北起汇北路口,南至汇南路口,全长0.66公里,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该公交车专用车道启用后,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进入该车道将受到相应处罚。
公交优先设置公交车专用车道
“随着高新区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景观大道已成为出入主城区最主要通道之一,道路交通形势日趋严峻。”自贡高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倪伟表示,该条公交车占用车道的设置是为出于“缓堵保畅”民生工程的需要,同时为方便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应对高峰时段和突发状况带来的道路交通问题。
该条公交车专用车道是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的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标准(GA/T507-2004)建设,以“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文明交通理念的倡导为先。下一步,自贡高新交警还将在条件成熟路段扩展公交专用车道,逐步形成公交专用车道网络。倪伟表示,公交专用道的实施,标志着自贡市城市交通“公交优先”战略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据了解,设置公交专用道是解决城市拥堵的有效途径之一,公交车作为大容量的交通出行方式,其占用道路资源仅相当于2辆私家车,而载客量却是2辆私家车的10—15倍,能充分体现大容量公共交通对比于私人交通的优势。长远来说,只有通过这个途径,才能根本上缓解部分城市道路拥堵,缩短最广大普通百姓的出行时间。
专道专用社会车辆进入要处罚
公交专用道,是指专门为公交车通行的车道。然而,公交专用道允许通行的车辆不仅仅包含公交车,此处的“公交车”是指公共交通工具,允许通行的车辆包括城市和农村公交车、应急救援抢险和警用车辆、客运车辆、校车、各单位大中型交通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侵占。
其他社会车辆侵占公交车专用车道将怎样处罚?据悉,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6项之规定,处罚50—100元,不记分。同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被处罚5—30元。
与此同时,城市道路划设的公交车优先通行车道,其他机动车遇公交车不让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14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处罚100—150元,不记分。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兰江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