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城区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23.01.2014  08:44

原标题: 自贡城区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安监局、自贡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获悉,日前,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烟花爆竹的企业生产行为、烟花爆竹的运输和燃放等环节都加强了安全监管。

售卖

从事零售业务需培训上岗

和往年一样,自贡今年的烟花爆竹销售需培训后持证售卖,从事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点一证,亮证经营。同时,烟花爆竹经营店面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零售点,并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距离。

此外,对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制,各点需有1名以上安全人员,负责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经营商家不准随意变动经营场地。采购烟花爆竹必须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的,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礼花弹等未按国家规定标准由专人燃放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为从源头上把控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今年,自贡市烟花爆竹的集中销售,转移到了城外的空旷地,不仅如此,对于购买烟花爆竹,也有相关规定,对于普通市民而言,由专人燃放的烟花爆竹,自然是不能购买,另外,作为家庭燃放,市民只能购买口径在1.5英寸(约合3.8厘米)以下的烟花爆竹。

燃放

妙观寺广场实施火力管控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弊端和问题,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注。

几年前,自贡市出台相关规定:自贡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由于当时的规定不包含现在的汇东新区,新区的妙观寺广场便成了市民眼中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但出于对周围建筑等诸多原因的考虑,从2013年春节开始,对妙观寺广场实施火力管控,不允许市民在大年夜大规模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另据自贡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文物保护单位、汽车站、交通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以及加油站、加气站、燃气贮气柜等易燃易爆场所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另外,供电、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消防重点单位、重要的商贸中心区,居民棚户区、商场、超市、卖场、农贸市场、油漆建材店、饭店、商务酒楼、地下商店、城市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等场所也是禁止燃放区域。

自贡城区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销售

1、零售需培训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点一证;

2、经营店面不少于 10 平方米,与人员密集场所等保持 100米以上距离;

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等,处1000以上5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禁放

文物保护单位、汽车站、交通路口、加油站、加气站、燃气贮气、医疗机构、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重要的商贸中心区,居民棚户区、商场等场所。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熊强 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