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男子开“自由麻将馆” 和牌抽成被诉开设赌场罪
生活中麻将馆随处可见,但你能想到开设麻将馆也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吗?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起诉了成都首例以组织“自由麻将”的方式开设赌场案。
犯罪嫌疑人袁某伙同张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麻将机赌博场所,以每和一局麻将抽两元的形式,为他人赌博提供赌博场地及赌博工具。
两人开设麻将馆20余天,共非法营利15000余元。最终,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开“自由麻将馆”被举报
2014年7月的一天,袁某和张某在青白江区城区打了一次“自由麻将”后,遂产生合伙开设自由麻将馆的想法。两人随即各自出资5万元,在青白江区城厢镇租了4个铺面,并购买了20台自动麻将机,雇佣了3名工作人员,于同年8月开张营业。
据袁某供述,自由麻将只能自摸,如果其中有人不想打,随时可以换人,不用其他人同意。如果有人和牌了,麻将馆就抽两元钱作为牌钱。和牌也很自由,每把起价5元或者10元,自摸加点。然而,袁某和张某在营业20余天后,便被群众举报,民警当场抓获参赌人员30余人。
“从开业到被查处,我大概分了有7000多元的赢利,张某也分了这么多,我们都是每天平均分钱。”袁某说,他们请了3个小工,准备第一个月开 2000元工资,以后看经营情况再定,但还没有发过工资。据张某交代,平时来打麻将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上班的工人等。
和牌抽成超合法经营范围
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这种“自由麻将”与传统麻将打法有很大区别。首先是老板不以收取固定的服务费用赢利,而是以每桌每和一次牌便从赢家处抽取钱财获利。其次是打麻将的人员互不认识,聚集目的纯粹为赢钱,缺乏亲朋间休闲娱乐性质。
另外,每桌打牌人员不固定,一局结束后参与人员可自由轮换到其他空桌继续;而且没有时间限制,参与人员无论输赢均可以随时离开。记者走访了成都多个茶楼、麻将馆,老板称只会收取客人的茶水费或相应的小时包间费,不会产生其他费用,而且每桌客人多是相互认识的亲友、同事,一般不会与不认识的人凑一桌。
检察官称,“自由麻将”这种方式已经超越娱乐休闲的范畴,带有明显赌博性质,麻将馆经营者也超出了合法经营范围。该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如蔓延开来,不仅有损于社会良好风气,也为家庭和睦和治安稳定埋下严重隐患。(青白江检 记者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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