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能源价改观察:成品油率先破冰 市场化非一蹴而就

02.01.2014  12:45
核心提示:过去10多年来,我国一直在缓慢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出于对通胀攀升的疑虑,改革脚步慢了下来。资源价格改
过去10多年来,我国一直在缓慢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出于对通胀攀升的疑虑,改革脚步慢了下来。资源价格改革难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所有水、电、煤、气、油等能源资源都与民生密切相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直实行能源资源的低价政策,而一旦改革就可能面临价格上涨,面临重重阻力。

  2011年底能源价改又开始有了加速的迹象。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在全国多地开始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也在广东和广西试点。去年12月国务院公布煤电连动新机制方案。2013年3月成品油价格改革首先破冰,定价机制从原来的24个工作日周期改为10个工作日,与国际油价联动更为密切。

  今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在此背景下,天然气、电力等价格改革也进入快车道。

  天然气价格改革:阶梯气价全国施行尚待时日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预计达到1700亿立方米,其中民用气占36%左右。中国是天然气消费大国,也是天然气资源相对贫乏国,据中石油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数据,2013年中国天然气进口总量预计为53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8%。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最近三年在国际市场上进口的天然气进口价格普遍较高,基本维持在15美元~20美元/百万英热左右,折算到国内是3.3~4.3元/立方米。即便从缅甸以9美元/百万英热的价格进口管道天然气,到边境折合起来也会达到3元/立方米。这个进口价加上国内管输价格,进口商亏损严重,各地天然气市场发育不平衡。

  基于此,居民用气试行阶梯价格主要由各地分头推进。据统计,目前国内已经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地方有河南省、云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湖南省、江苏省、广西省、广东省等地。

  去年12月1日,长株潭三市开始试行居民阶梯气价。对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下的,执行现行价格,即2.45元/立方米;超过600立方米以上的,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上浮0.55元。南京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阶梯价格。江苏常州从11月1日起,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不仅由2.2元调整为2.45元,而且开始试行阶梯气价。与此同时,东莞和连云港也于11月召开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就居民用气是否要实行阶梯气价征求意见。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两批召集30个省市区有关人士,举办阶梯气价听证会。针对上述说法,发改委内部人士表示并无听证会召开。该人士表示,根据价格法,价格听证会要公开举行。此外,居民天然气价格定价权在地方,如果开听证会,也是由地方召开。

  专家说法:

  多数业内人士认为,经过一年的地方试点后,阶梯气价指导政策意见出台的时机已到,现在试点地区都是南方城市,南方与北方情况不同,阶梯气价要在全国展开尚需时日。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小平表示,有阶梯电价在先,消费者对这种定价方式并不陌生,保证低收入家庭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用气越多的人支付成本多 ,也符合社会的公平性。

  但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则持有相反意见:“阶梯气价的实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需关系失衡的局面,只能在部分程度上降低小部分人群的燃气支出,居民整体用气费用还会不断增加。”

  电力价格改革:改革路径渐趋明朗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不断明确,开放全国电力市场建设的未来路径也渐趋明朗。

  改革开放以来,电力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电力工业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 建立了市场监管机构,极大地解放了电力生产力。我国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起始于1998年。1998年12月,国家组织了浙江、上海和山东等6省(市)进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省电力市场试点工作。2003年开始推进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建设工作,东北、华东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先后开展了模拟运行。2004年开始探索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跨区跨省交易电量达到6055亿千瓦时,比2003年增长了3.2倍。尽管如此,真正意义上的电力市场体系在我国也尚未形成。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对自然垄断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的改革。还要求放开石油、天然气、电力等竞争性环节价格。电网系统到底怎样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

  2002年实行的电力体制改革中,对原有国家电力公司进行了拆分,组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四个辅业公司,组建国家电监会,打破原国家电力公司垂直运营、高度集中的体制。可以说,电力体制改革在所有网络型垄断行业改革中起到了先行先试的作用。但是改革的任务并未完成。在发电环节,国家计划管理的程度仍然很高,电厂的发电量、电价仍由国家制定。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大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其中涉及电力体制改革问题,建议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这一份报告将直购电推上了电力体制改革“浪尖”位置。

  大用户直购电的交易模式,一直以来被业内人士看作为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突破点。但现行部分试点推行用户直购电试点却让电价“不涨反跌”。以山西为例,在国家发改委批复之前,山西省经信委曾选取部分企业进行交易试点。试点结果显示,电力直接交易价格低于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2~3分/千瓦时,独立输配电价低于平均水平1~2分/千瓦时。

  民用电方面,国家则在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需在2015年底前出台政策。

  专家说法:

  多数业内专家对于大用户直购电的交易模式并不看好,认为如果不进行彻底化的改革特别是网售业务拆分,根本无法厘清输配等成本。

  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教研室主任张晓春认为,在一些自然垄断性行业领域,要实现竞争的确不容易。发电企业可以是多样化的,但是电网在一个地方往往很难有多个网,尽管看起来发电企业可以竞价上网,但是这存在调度的问题,所以在一个区域内,实现价格竞争的难度比较大。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同意上述说法,如果用电一直是短缺的话,很难实现价格竞争。

  成品油价格改革:新机制得到认同

  2009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由于22个工作日的调价周期限制,平均下来基本一个月调整一次油价。不少贸易商会抓住这样的时间差,依据国际油价的涨跌程度,在低价时囤积大量成品油,而在油价上涨后再大量投放到市场,增加了市场投机行为。同时由于调价周期过长、每次需等待发改委审批,仍存在调价不及时、幅度不到位的问题,导致炼油企业利润下滑甚至亏损。

  今年3月,发改委披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原本的22个工作日的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了上下4%的幅度限制。同时规定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专家说法:

  对于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多位专家认为,其运行后与国际油价接轨更紧密,但成品油仍是发改委定价,并没有完全由市场供需决定价格。

  其中,金银岛成品油研究主管韩景媛表示,炼厂和主营的利润得到锁定,积极性更高。与此同时,由于投机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成本比较容易控制,加油站的日子也好过多了。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波动频繁,但波动幅度较小,更没有以前"国际跌、国内涨"的不平衡感觉。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则认为,现行定价机制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更为贴近,但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价格。我国成品油价格机制市场化改革的最终方向,应该是由成品油市场供需来决定市场价格水平。

  资源税价格改革:煤炭资源税或将从价计征

  1984年,我国资源税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后来又扩大到至铁矿石。从1994年1月1日起,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同年还发布了资源税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条例”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由过去的煤炭、石油,天然气、铁矿石少数几种资源扩大到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七种。

  随着经济发展,资源粗放开发、大量浪费的弊端日益突出,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的呼声日益高涨。近几年 资源价格变动快,从量计征的方法既复杂且过时,实行从价计征已成为业界共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资源税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权威人士透露,目前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关于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各方也已做好准备,方案获得批准即可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目前从量计征的方式下,每吨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其他煤炭的税额标准在每吨2元-5元不等。如果改为从价计征,即便按照(销售收入的)最低税率2%征收,税负也将有提升。若改革将目前煤炭企业缴纳的各种基金和收费清理并覆盖,则从价税率或在10%左右。

  不仅是煤炭,环境保护费改税也将进一步推进。据悉,目前相关部门已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提上日程,将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税率。

  专家说法:

  目前资源税中天然气和石油已经采取从价计征的方式,多位专家表示现在是开征煤炭类的资源税的好时机。

  其中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李全认为,开征资源税,会直接影响煤炭行业产业链,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煤炭和电力供应的比价关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民经济合理有序发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王天龙也表示,同价征收资源税,肯定会增加煤炭企业的税负,但是这个问题不是很大,因为这个行业的企业,本来利润就比较高,而且这样征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来促进这类企业的发展转型。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邢雷则建议,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可以设定一个标准,设定税率浮动空间,具体税率由地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