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聚力提速,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15.08.2016 23:34
本文来源: 发改委
《通知》进一步明确全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各市(州)对本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各项目县(市、区)是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各市(州)、项目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对工作不落实、完不成年度和“十三五”目标任务的,要层层问责追责。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通过全省“六有”大数据平台锁定搬迁对象,落实搬迁安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人,实现精准搬迁。要尊重群众意愿,在搬迁安置中不搞强迫命令,保障好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要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强制性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多人户住房建设面积的上限标准;落实建房补助差异化支持政策,守住政策底线。要保障要素、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宣传,确保廉洁搬迁。要在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纳入今年易地扶贫搬迁的25万贫困人口住房建设,必须在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对列入今年计划脱贫的,必须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5.08.2016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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