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独居老人离世前留遗嘱 欲捐23万遗产被红会暂拒
原标题: 23万遗产 想捐有点难
老人生平
1951年,出生于重庆
1971年,进入内江车务段宜宾火车站工作,任扳道员
2011年,老人退休,住在火车站职工宿舍
2014年7月,老人病情恶化住院
7月30日,老人因糖尿病去世
悬起的23万
今年7月,老人住院,由退管办及退休小组工作人员照顾
好转后,老人说自己时日不多,想立份遗嘱
7月10日,老人叫来同事三人立遗嘱,欲捐遗体和23万财产
7月30日,老人去世,遗体捐赠给了成都医学院
12月8日,同事准备把老人的23万遗产交给红会,暂时遭拒
假如你有了23万元,你会拿来做什么?在宜宾,内江车务段退管办(退休管理办公室)的刘荣华三人却拿一笔接近23万的“巨款”很难办,这钱原本属于宜宾火车站扳道员李泽庚,今年7月,63岁的李泽庚因病去世留下了这笔钱。
去世前,李泽庚曾立下遗嘱,希望捐出自己的遗体及近23万的遗产。当刘荣华等人办好手续,准备办成这件好事的时候。红会却因其遗嘱法律效力问题暂时没有接收这笔钱,担心若此时接收遗产,可能会与其亲属产生纠纷。“红会暂时不收这笔钱,那该怎么办?”摆在面前的这个问题让刘荣华犯了难。
老人义举
病重老人想捐献遗体和23万遗产
前日,刘荣华三人再次来到宜宾市红十字会,准备把老人的23万遗产交给红会,了却李泽庚的心愿,但是,这一次来红会,事情办得却没有第一次来那样顺利。
刘荣华第一次来红会,是为了给李泽庚办理捐赠手续。
那时,李泽庚病重,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李泽庚将刘荣华和宜宾市退休小组的两人叫来,在老年公寓里立下了自己的遗嘱。
遗嘱表示“在老年公寓居住期间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去世后,后事交由车务段退管办和宜宾退休小组负责,所剩余的存款和一次性抚恤费全部捐献给国家‘红十字’会。”……
“由于他当时已经看不见了,遗嘱由退管办的刘主任(刘荣华)来起草,拟好后,刘主任念给他听,问他这样写对不对,他说对。”宜宾火车站退休小组的马永才说,“当时我和宜宾退休小组的兰楠也在场,还录了音。”
遗嘱立好后不久,李泽庚就去世了,根据他的遗嘱,刘荣华等人将他的遗产捐献给红十字会,同时,在红十字会的联系下,将遗体捐献给成都医学院。“李先生是宜宾无偿捐献遗体的第一人。”宜宾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郑主任说,“在此之前,有人提出过捐献遗体,但都是有条件的。”
捐献被拒
为避免纠纷 红会暂拒收老人遗产
“法律对遗产继承做了规定,还是按照法律来办。”
“但是这里有遗嘱,不能按照遗嘱来处理吗?”
“这份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我们还不能判断它的法律效力,要是他的亲属知道了又来要这笔钱,到时候很难办。”
“他已经几十年没有和亲人联系了,我们也找不到他的亲人。”
“这笔钱还要在你们这里放一阵子。”
“我们都拿着这笔钱好几个月了。”
……
捐赠现场,双方对遗嘱的法律效力,以及今后可能会与李的亲属产生的纠纷表示疑虑。“现在我们还不清楚遗嘱的法律效力,若遗嘱无效,按照法律规定来继承遗产,李泽庚的亲属找到红会退还,那样会很麻烦。”宜宾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郑主任说。
同事眼中的老人
23 万全是老人工作以来的存款和抚恤金
老人欲捐献遗产暂时遭拒,留下一丝遗憾。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在老人同事的只言片语的回忆中,记者尝试还原老人,却感到很模糊。然而正是这样一位默默无闻的老人,他的义举却让人感到特别温暖。
很宅很少去玩
李泽庚虽然独居宜宾四十多年,没有结婚,没有子女,但他并不是典型的孤寡老人。
据刘荣华介绍,今年63岁的李泽庚是重庆人,在宜宾火车站做扳道员。李泽庚工作勤恳,平时沉默寡言,很少谈自己的家事。生活中他也比较节俭,除了平时抽点烟,没有别的什么爱好。
“他特宅,单位的活动除非叫上他,不然他不会参加。”老人的同事告诉记者,他来宜宾四十多年,周边很多地区都没去耍过。
帮人看病不收钱
不过李泽庚热心,他会一点中医,所以熟人会找他看病,他看病基本上不收钱。同事觉得李虽然内向,但是个好人。这次老人捐献的近23万元的财产全是他工作以来的存款和抚恤金。
立遗嘱时,见证人兰楠没有想到他会做这样的决定。“我曾经问过他,要不要我们帮你找亲人,但他说,‘不用了,他们跟我很早就没联系了。’”
对家人很少联系
在宜宾生活的李泽庚鲜少和自己的亲人联系。在刘荣华记忆中,有一年,李泽庚的妹妹曾经因为要去雷波中途经过宜宾,妹妹表示要见李泽庚一面,“没什么好见面的。”李泽庚在电话中一口回绝了妹妹,之后,刘荣华便不记得他和自己的亲属有过什么联系。
据刘荣华回忆,李泽庚的妹妹还有母亲到宜宾时曾和他联系过,但是李泽庚一直拒绝接待自己的亲人,久而久之,便没有亲人跟他往来。
“他工作还是很勤恳,就是很少和人说话。”李泽庚的一名同事告诉记者。“他工作这些年,我们也没见他和自家亲戚有什么来往,关于亲人,他基本不提,我们也不好过问。”刘荣华说。
律师观点
老人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红会可以接收遗产
那么,李泽庚的遗嘱是否有效?双方应该怎么处理他的遗产?
华敏律师事务所的李自宝律师认为,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看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李泽庚在立遗嘱时,有与遗嘱继承人无关的第三方见证人在场,而且见证人有三个,在程序上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虽然有他人草拟,若内容经过本人确认,也可以断定遗嘱是本人意愿的真实表达,因此,这份遗嘱即使没有进行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李律师说:“红会的顾虑也不是没有依据,但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若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那么继承权利将按照遗嘱执行,李泽庚的遗嘱将遗产捐献给红会,那么红会就有了继承他遗产的权利,若红会明确拒绝,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和相关规定执行。”
最新情况
同事希望老人亲属能与火车站取得联系
随后,刘荣华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等确认李的尸体无人认领之后,再来处理他的遗产。
“我们现在不是不接收他的遗产,只是在等到确认他的遗嘱法律效力,或者确认他的尸体无人认领之后,再来处理,这样以避免与其亲属因遗产产生的纠纷。”郑主任说。而刘荣华也希望李泽庚的亲属能够与火车站取得联系。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李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