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到19日,我区渔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市场禁渔执法专项行动,这也是今年春季禁渔期我区开展的第三次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对我区水产品门市、餐饮酒店及鱼舫鱼馆等40余家营业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主要查看养鱼池和营业记录是否有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野生鱼。经检查,发现两家场所有违反禁渔期规定行为,最终执法人员收缴并放江野生鱼类2.7斤。我局将继续加大春季禁渔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捕捞和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我区野生鱼类资源。